文强案今日宣判
本报重庆4月13日电(记者田文生 郑琳 庄庆鸿)4月14日,全国瞩目的“文强案”将在重庆公开宣判。
文强是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被称为重庆“黑帮”的最大保护伞。案发前,文强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司法局局长等职务。文强作为“黑帮保护伞”被查处并审判,被公认为重庆打黑除恶的标志性事件。
2月2日,文强案在重庆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文强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财物1625万元,且有1062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检方还指控,文强曾利用职权,包庇、纵容谢才萍、陈明亮、马当、王天伦、岳宁、王小军、龚刚模等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此外,文强还曾对一名在校大二女学生实施强奸。
检方认为,文强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
2001年4月,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张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在重庆宣判,张君被判处死刑。9年后,当年因为抓获张君而名声远扬的文强在同一个法庭接受宣判,此案的结果,被坊间认为是能否“除恶务尽”、回应社会期盼的重要表征。
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个人受贿1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开诚表示,近年来查办的大案要案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受贿649万元,被判处死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原局长于丁为赌场提供庇护,受贿2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受贿630万元,贪污71万元,被判处死刑。黄开诚副教授说,从检方指控和庭审所公开的情节看,文强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不亚于上述人等。
今年2月24日,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案一审公开宣判,彭因受贿471万余元,另有460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并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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