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城市基础教育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审计调查情况的通知》发布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开展城市基础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在逐项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教育部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针对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问题,先后派出了333个检查组对全国1.86万所学校开展了专项治理。审计调查的19个城市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截至2009年11月,审计调查的19个城市已纠正各类违规问题金额46.62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问题金额的68%。其中,拨付滞留的基础教育资金23.41亿元,归还挤占挪用的基础教育经费10.93亿元,退还学生不合理收费或上缴财政统一管理的各项收费3.84亿元,化解学校债务8.44亿元,给予31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与此同时,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以规范中小学的收支核算和资金管理。有关地方政府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制度88项。沈阳市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考核所属各区教育经费依法增长情况。深圳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情况,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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