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用药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及安全幅度有明显下降,是由于各器官贮备功能及身体内环境稳定机制随年龄而衰退,因此,用药需更加谨慎。据有关资料统计,在41—50岁的病人中,药物不良反应(ADR)的发生率是12,80岁以上的病人上升到25。同时,老年人用药不仅出现ADR发生率较年轻人为高,而且一旦出现,其严重程度亦较年轻人为高,甚至导致死亡。因此,老年人用药,首先应掌握一定的用药原则,预防ADR的发生。
一﹑掌握用药指征,合理选择药物
老年人由于生理衰老、病理变化,病情往往复杂多变,若药物使用不当可使病情恶化,甚至无法挽救。如一高血压病人,平时肾功能稍差,BUN7.14—10.71mmol/L,,在肺部感染时选用青霉素加庆大霉素肌注,2天后,肾功能衰竭,BUN升至28.56—35.70mmol/L,5天后尿闭,7天后死亡。尸检发现多灶性肾近曲小管坏死,符合急性药物中毒性肾功能衰竭。因此,老年人用药一定要掌握少而精的原则,选择药物时要考虑到既往疾病及各器官的功能情况。对有些病症可以不用药物治疗的就不要急于用药,如失眠、多梦病人,可通过节制晚间紧张的脑力劳动和烟、茶等,而收到良效。老年人精神情绪抑郁,可通过劝慰,心理指导等治疗,其效果常比用药好。
二﹑掌握最佳用药剂量
由于老年人对药物耐受能力差,个体差异增大,半衰期延长,因此,对老年人用药剂量必须十分慎重。有人主张,从50岁开始,每增加一岁应减少成年人用量的10。也有人主张60岁以上用成年用量的1/3,70岁用1/4,80岁用1/5。我们的体会是,对老年人的用药剂量,应根据年龄,体重和体质情况而定。对年龄较大,体重较轻,一般情况较差的老年病人应从“最小剂量”开始。如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则可更准确地根据个体差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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