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罪了应该接受处罚。”还不满19岁的赌球案嫌疑人谭某权在宣判结束后说道。
本报此前独家报道“东华高级中学学生赌球风波”,引起社会巨大关注。昨日,东莞市东华高级中学学生赌球一案开庭。学生家长、教育界、司法界人士也到场旁听,由于人数太多,第一人民法院将事先准备的小审判庭换了又换。
据了解,此次学生赌球期间共涉及赌资高达370万元,而提出利用NBA赌球以及联系学生的校外“庄家”竟是“90后”。
文/记者于梦江 图/记者卢政
东莞市东华高级中学学生赌球事件引起了社会轩然大波,除了学校内的三名学生小“庄家”之外,昨日,校外三名“庄家”上庭接受审判。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谭某权是“90后”,因涉嫌赌博罪被刑事拘留,2009年1月8日被逮捕。在这场赌球事件中,提出NBA赌球以及联系东华高级中学学生的都是“90后”的谭某权。
当庭爆猛料:
赌资共约370万元
据了解,2008年10月上旬,谭某权、李某尧、李某坤伙同殷某伦以3:3.25:3.25:0.5的比例入股进行NBA球赛赌博,并由谭某权到东莞市东华高级中学联系学生刘某邦、傅某康、梁某涛投注,谭某权说,自己以前和刘某邦等人是同学,关系都不错,一直都有联系。
刘某邦将自己的投注单和傅某康、梁某涛以及其他学生的投注单汇总后通过手机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谭某权的手机上进行投注。如果谭和二李三人商量觉得投注太大,不敢接受,则由谭将部分投注单转给“阿柏”,“阿柏”则返还投注金额的1%~1.5%给谭作为报酬。
根据谭某权的交代,学生们每周投注十几次,每次金额5000元至5万元不等,投注期间,谭某权等人多次到东华高级中学门口与刘某邦等校内小“庄家”对账结算,账单一般都没问题,一开始,刘某邦等学生赢了6万多元,谭某权等人分几次将这笔钱给了对方,后来学生们开始输钱。
据统计,至2008年12月6日,刘某邦、傅某康、梁某涛三人共投注约370万元,输给了谭某权等人116万元,双方达成协定刘某邦等三人每人欠谭某权等人38万元,并写了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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