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某通过设置密码的QQ空间向其同伙发布作案指令:首先,在网络上搜寻合租的单身女性,然后派一名女性成员前去接近,之后,再带男性成员将合租的单身女性控制住,拍裸照进行敲诈。凌将此过程归纳为:确定目标—获取筹码—取得利益—分配利益。而他要求同伙干的主要是“获取筹码”这一重要环节。
3月下旬,凌某等人在网上锁定了急寻合租者的女青年游某,便派女性成员刘某前去租房,男性成员王某和王某某开门入室潜伏,等游某回家后将其捆绑、拍照。为了使受害人不敢报案,在幕后策划指挥的凌某还指示同伙搞“苦肉计”——逼游某用针筒假装将刘某注射“致死”,并拍下整个过程,以掌握游某“杀人”的证据。
次日,凌某便开始对受害人游某实施敲诈。凌某让同居的张某用手机发短信威胁游某:“我觉得有必要让你知道,报警只能让你暂时没有付出代价,可能也能抓获昨晚的那两个男的,不过你和警察都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昨晚发生的事,除非他们自己承认。不过,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无论是他们两个人或是从现在给你发短信的手机号码,或是到时候你假装配合而想通过取钱环节设圈套,都无法获得我的任何信息,因为这件事算是我的新鲜体验,全程都是我在幕后操纵,但是最后你将会承担你无法承受的后果。”接着,他又通过短信向受害人抛出3个“筹码”:“信息意味着安全性筹码,照片视频意味着名誉筹码,针筒上的指纹意味着自由筹码。这3个筹码在你心目中的分量以及你的经济能力,决定了现实中你愿意承受的物质代价。”没想到,受害人游某对此不予理睬,凌某便迫不及待地提出以两万元一次性了结。
自作聪明却落法网
根据警方的指导,游某要求当面交给凌某两万元,并要回被拍的裸照,但凌某始终不肯露面。此后,游某干脆关了手机,找不到勒索对象的凌某这下急了,让女友张某直接到游某的公司去讨钱。张某自投罗网后,凌某等人随后也被福州鼓楼区警方抓获。
照凌某的设想,他之所以在网上招募不认识的人一起干,就是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原来不打算和其中任何一个成员见面,因为“多让一个网友认识我,我就多一分危险”。到归案时,凌某才第一次见到同伙的男性成员王某和王某某,但他与两名女性成员张某和刘某不仅常见面,而且同时发展成为“肉体关系”。凌某后悔自己倒在女人手上,但张某至今对他仍死心塌地,表示要“等他到底”。
凌对自己和同伙可能承担的后果早有评估。他在自己的QQ空间发文说,“即使出现最坏的情况,也就按敲诈勒索罪来量刑。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我们不能单单以这个来判定风险性,否则的话,开车的风险性还要比这大多了,因为开车出现最坏的情况非但是人死,说不定还要赔偿。而应该以出现这种最坏情况的机率来衡量……出现最坏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对方报案;2、警察能够获得你作案的证据,并且被抓捕”。
记者问凌某,是否想过自己会被关在看守所里?凌某说,“我设想过在台前操作的人可能被捕,没想到躲在幕后的我也有这一天”。“现在才知道自由的可贵,如果给我机会,我一定不会再干违法犯罪的事”。
临走前,记者问张某有什么话要对同学们说,张含着泪水说:“珍惜现在的生活,一定要珍惜……”据鼓楼区鼓西派出所办案警官透露,张某的家人已向警方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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