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作办班起纠纷,台湾籍教授张家麟认为北京大学只管盖章和收钱,将北大告上法庭,要求北大赔偿47万余元。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张家麟曾担任北大医学部在职教育培训中心EMBA高级研修班的特聘教师,也曾担任过北大培训中心授课老师。
2007年8月,张家麟与北大培训中心合作办班,当年11月,北大培训中心与张家麟担任股东的北京华人东瑞健康科技公司签约,双方合作举办“北京大学变革管理与领导潜能开发高级研修班”。东瑞公司在北大资源东楼租用办公室,以合作项目组的名义开始招生。
“研修班”开始授课不久,由于师资安排的问题,项目组与北大培训中心发生严重分歧。该研修班只招收了27名学员,随后的几个月中,双方在授课教师安排、教室租用、教学设备使用、合作费用支付以及退还保证金等问题上争执不断。
今年2月20日,张家麟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要求北大赔偿47万余元,并且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焦点
张家麟:北大只管收钱和盖章
张家麟和他的律师在法庭上指出,整个合作办班中北大方面所办的两件事就是“收钱和盖章”。
他们说,按照协议,北大应负责学员的入学审查,但北大并没有尽到这个职责。合同约定双方对于课程和师资各负一半责,但是北大方面却对课程及教学不理不问,挑选师资和课程安排也都是由东瑞公司来完成的。张家麟和他的律师说,整个班级的27位学员录取通知书都是由东瑞公司发放的,北大培训中心向学员发放结业证书前,没有对学员进行任何考试,也没有通过论文答辩等其他形式进行过结业评估。
“按照北大和东瑞公司的利益分成比例,东瑞公司根本没能力请好老师上课”,张家麟说,由于他是“宁可赔钱也要凭良心办学,所请的老师没有缩水”,所以在这次与北大方面的合作办班中,他赔了不少钱,北大却挣了几十万元。
北大:培训中心没有违约
北大培训中心负责人对于张家麟的指责,曾称这种培训班是面对企业管理人士招生的研修班,对学员的入学条件并没有严格的要求。同时,研修班发放的结业证,是对学员学过的课程进行一个客观的描述,因此不存在需要进行结业考试或论文答辩的问题。
在昨天的法庭上,北大方面的代理人没有提及这一说法,只是称北大培训中心不但尽到了对学员审查和考核的义务,而且也仔细地审核了研修班授课教师。“在审核授课教师时,我们还曾对张家麟本人的课时过多提出过异议”。北大培训中心称已全面履行了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对于收益分成比例问题,北大方面表示,双方已经在合同中对利益分成做了明确的约定,这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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