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观念正由健康由国家负责向自我健康、自我负责转变。消费者将注意力和消费转向对自我保健的投入,自我药疗已成为一种悄然兴起的保健行为。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药品社会零售已由80年代初期占药品市场总额的5%增加到目前的15%以上,沿海城市达到了30%以上。
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法规和制度,其核心目的是有效地严格规范对处方药的监管。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国社会零售药店销售药品时,除对毒、麻、精、放和戒毒类药品实行特殊限制外,其它药品基本上处于自由销售状态。这种状况将会带来消费群体的药品滥用,危及人们的健康和生命。据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调查指出,住院病人中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在10 %-20%。1990年我国有聋哑儿童180万人,其中60%以上是不合理用药造成的,这个数字每年还在增加,可见药物滥用的严重性。更有一些药物不良反应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这不仅给国家的卫生资源、药品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更严重的是对我们全民族的身体素质的提高,我们整个民族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这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所以,我们要通过药品分类管理,来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