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人到药店指名购买氟哌酸胶囊一板,售货员拿了一板“诺氟沙星胶囊”给他(铝塑板背面无“氟哌酸”字样加注),老人不要,售货员即把该药外盒给老人看(外盒写的是“氟哌酸”),老人还是不信,认为售货员把药与外盒“张冠李戴”了,最后还是说服不了老人。这事是由于生产厂将属同一品种的内外包装使用不同名称造成的,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存在同一种药品名称不一致的普遍现象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
同一品种,采用不同名称这一现象并非今天才有,而是长期以来就存在的。以一种常用药为例,如复方新诺明片,学名为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按疗效特点定义的名称有菌特灵片,百炎净片,抗菌优片;按译名定义的名称有复方新诺明片,复方新明磺片。其他传统西药此类情况也很多。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药厂多了,引进的和国产的西药也多了,竞争更激烈,各地厂家标新立异,在药名上大做文章。如头孢菌素类,六七十年代每合成一个新的头孢类药即排序冠以先锋(Cepha或Cef字头)Ⅰ、Ⅱ、Ⅲ、Ⅳ、Ⅴ、Ⅵ、Ⅶ、Ⅷ等,进入八九十年代这种排序不再推类下去了,如头孢曲松钠,各地(厂)报批品名五花八门,有菌必治、头孢三嗪、凯塞欣、安迪芬、劲邦等。
其他抗菌素药也有类似,如:罗红霉素(严迪)、琥乙红霉素(利君沙)、羟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洛美沙星(贝洛特、乐贝新、多力星、倍诺)、胃药法莫替丁(贝兰德)、雷尼替丁(贝氏胃)等等中不中,洋不洋的名字。更甚的是,有的抑酸胃药,实际都是铝、铋、镁合剂,厂家起了个响亮的商品名,便身价百倍,价格高出同类药十倍有加;有的补铁、补锌、补钙制剂,本来十分普通,叫个吓人的大名,大做文章,广告打得人人自危,好像天下所有的人都要非服不可,价格高得惊人。凡此种种,故弄玄虚,云遮雾罩,连业内人员也难以弄清谁是谁,老百姓就更是摸不清头脑。这种情况这几年愈演愈烈。
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对新药的命名是有原则规定的,大致是:
1.同一药效结构相似应采用常用字节统一起来;
2.国内已采用的名称,应尽可能统一;
3.过去已习惯的药品名称,一般不轻易变动;
4.凡容易引起病人从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治疗学角度猜测药效的药品名称,一般不应采用;
5.药品名称应明确,简短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