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是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重要武器。病人通过医生诊治、用药后,可以很快恢复健康。假、劣药品却恰恰相反。病人使用假药后,轻者延误治疗,重者危及生命;使用了劣药,不但影响疗效,达不到预期目的,而且有时还可能引发一些不良反应,严重时同样可危及病人生命。
目前,社会上假、劣药屡禁不止,已成为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一大危害。那么,什么是假、劣药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假药:
①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如药品标准中规定,感冒通片中应含有双氯灭痛、氯苯那敏(扑尔敏)、人工牛黄三种有效成分。当此药中缺人工牛黄,却含有咖啡因,若仍标明为感冒通,即属于假药。
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如以淀粉等压成片剂冒充各种中西成药;以饮用水灌封于安瓿,冒充各种无色的注射液等。
③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如以价格较低的注射用水或维生素B6液等,冒充价格较贵的林可霉素、核糖霉素注射液等。
同样,劣药也有三种情况:
①药品成分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如诺氟沙星胶囊规格为0.1克,即表示每粒胶囊含诺氟沙星0.1克,当实际含量与标示量0.1克的比值超出规定的范围(90.0%一110.0%),则可判定该药品不合格,不能作药用。
②超过有效期的。有效期是指药品通过严格的科学考核得出的、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保证质量的法定期限。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可能有效含量下降,不良作用增加,对人体有害。
③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如药品装量不足,5毫升装量的针剂实际装量仅为4毫升。20片瓶装片剂,实际装量仅为15片;再如因生产工艺问题所致的崩解度、溶出度不合格,影响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和发挥应有的疗效。
自我保护五要点
虽然国家对假、劣药品规定得一清二楚,而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批查实的假、劣药品,但是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消费者很难单凭直觉判定其真伪优劣。因此我们必须加强自我保护,可以从下面几点着手防范:
1.到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门口有绿十字标记的正规药店购药。
2.注意药品包装。按规定,药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主要成分、适应证、禁忌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3.检查有效期。凡未注明有效期的药品,一般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
4.观察药品外观。如发现水针剂、滴眼剂的溶液中有混浊、沉淀、粉针剂发生结块,潮解,糖衣片有变色、开裂、花斑,胶囊刘发粘、软化破裂,糖浆剂霉变等情况,千万不能再使用。
5.开具正规发票。购药时应要求药店出具正式发票,如果发现所购药品是假、劣药,可持发票和有关药品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仅得到保护,还可得到一定的补偿,也使假、劣药不再危害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