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包装内大都有一份比较详尽的有关该药的说明书,可以帮助你对该药的认识,使用之前,应该仔细阅读。说明书的正文内,通常依次分段来说明某一药品诸如成份、适应症、禁忌、副作用、用法用量、贮存等方面的内容;有些国外进口药还载有药效学、药动学及动物实验的有关资料。
(1)成份:可以为单一的或复方成份,以复方的居多,但多标明是主要成分。成分的含量有时指药品本身,有时包括制药需要添加的盐类。该项下有的还加上了性状的描述。
(2)适应症:主要是指某一药物主要适宜于哪些病症的治疗。这是由厂商所推荐的临床应用情况,由发证单位审查相关资料核准后才得以刊登的内容,缺乏充分文献作证的功能不应刊登于此项内。
(3)禁忌症:与适应症相对立,是不应使用某一药物的某些情况。绝对禁忌是完全不能使用的病症,而相对禁忌症是“必须十分小心使用”的某些病症。
(4)注意事项:此项多半为警语。其中包括:注意避免滥用;注意选择最适宜的给药方法;注意防止蓄积中毒;注意年龄、性别及个体差异(如孕妇、哺乳期间、儿童使用的安全性);注意配伍方面的相互作用和与食品等方面的关系等情况。
(5)副作用:是药物在治疗剂量时,伴同治疗作用出现的其它不需要的作用。药品不良反应常常包括在此栏内。有些副作用经过用药一段时间后,身体逐渐适应而慢慢趋向缓和。
(6)用法用量:用法通常是指给药的次数、间隔时间及给药途径。用量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一般标用的剂量为成人的常用量;儿童用量通常是按每千克体重计算全日总量,再标明分次服用。多简写为毫克/千克/日或mg/kg/d。根据小儿的实际体重算出全日的 总量后再分次给药。有些中成药用法注明“儿童略减”字样,这个“略减”一般是按年龄分成四种,即1岁以下的用成人量的1/4,3 岁~4岁用成人量的1/3,4岁~7岁用成人量的1/2,7岁~15岁用成人量的2/3,15岁以上按成人量给药。
(7)贮存:一般在此栏内说明贮存的一些条件和要求。
必须说明一点,药品说明书在你认真阅读和理解之后,并非说明你对该药品就非常了解了。例如某些老结构药品又发现其新用途,而说明书付印一次乃沿用多年,不能及时充实新的内容。因此既应严格按说明书办事,不能擅自服用,更应得到医师的专业指导,经医生诊治后按医嘱服用方为最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