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求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的基本政策,对我国教育发展具有长远指导意义。
教育公平是一个不断推进的历史进程
教育公平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和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促进和实施教育公平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将来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仍将处于这个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成熟、不发达、不均衡的社会主义,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初级阶段的特征在教育上突出表现为:第一,我国教育总量还不够大,质量还不够高,条件还不够好,尤其是人民接受好教育的愿望还不可能很快满足;第二,我国公共教育财政投入总量不足。尽管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但还是不能满足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投入比例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第三,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教育人口和最旺盛的高水平教育需求。我国教育经费占世界教育经费的比例不到3%,但受教育人口超过世界教育人口的15%,而且广大家长对子女的受教育层次都有很高的期待,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有机会一直从小学读到大学、研究生;第四,也是最突出的,是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要遏制和缩小这种差距还需持久的努力。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实现教育公平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任务和工作重点。现阶段教育公平的基本内涵是指人人都有平等的上学机会,当前推进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政府合理地分配公共教育资源,学生平等地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我国现阶段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目标是确保机会公平,争取条件公平,关注结果公平,以义务教育为重点,通过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扩大社会教育资源,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人群之间的教育差距不断缩小。
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公平是社会历史进步的产物,公平与发展密切相关,发展是推进公平的前提。
建国初期,我国小学的毛入学率只有20%,初中阶段的毛入学率不足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不足3%。而到2007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了99.4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了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到66%,基础教育在校生从不足3000万人发展到2.2亿人。人们的受教育机会大幅度增加:1949年,全国只有普通高等学校205所,在校生共11.7万人;到2007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到1908所,在校生达到了2500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23%。中国在经济、社会和教育基础极其薄弱的情况下,普及了义务教育,大大提高了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如果没有教育的大发展,中国将只有现有受教育人口约1/10的人能够受到不同层次的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发展,就没有公平”。
坚持教育协调发展。发展是促进和实施教育公平的基础,但发展并不必然扩大教育公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统筹规划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层次、类别,调整教育投入的重点、结构,调整公共教育资源的流向,是促进和实施教育公平的现实要求。
1.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向农村倾斜。我国城乡教育差距的突出矛盾是农村教育发展的相对滞后,尤其是中西部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差距较大。城乡二元结构是造成城乡教育差距的主要根源。因此,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需要从城乡一体化的战略要求出发,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要在政策和制度设计上向农村倾斜,在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上优先保证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逐步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深情地说:“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这样一个阶段。”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城乡一体化,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教育发展在国家综合国力提高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要建立现代公共教育财政体制,确保农村教育投入到位;要统一城乡办学标准,保障农村办学的基本需要;要不断完善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和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和职能,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三个优先”。
2.统筹区域教育发展,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我国区域教育差距不仅表现在省际之间,也表现在同一区域之内;不仅表现在基础教育领域,也表现在高等教育领域。区域教育差距的主要矛盾在于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因此统筹区域教育发展的重点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以中西部地区教育为重点,统筹区域教育发展,首先需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加大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其次要健全区域协调机制,形成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要健全互助机制,发达地区学校要采取对口支援、捐助等方式帮扶欠发达地区的学校发展;再其次要调整中央院校的布局,加大对西部招生倾斜的力度,在教育投资、招生就业政策和人才培养与任用上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提高对中西部地区的资助比例和份额。
3.统筹不同类别学校的发展,向薄弱学校倾斜。学校是实现个体之间教育公平最主要的中间环节和途径,学校之间发展的不公平直接制约了教育公平实现的程度。当前我国校际差距不仅面广,而且程度深刻,几乎贯穿了教育的所有阶段。从某种程度上说,无论是区域教育差距还是城乡教育差距,其最直接、最基本的表现形式都是学校之间的差距。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甚至同一区域内、同一城市中,不同学校在经费投入、办学设施、师资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也存在巨大差距。这是产生择校现象的主要原因。形成校际差距的原因很复杂,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有政策原因,也有社会原因;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校际差距是人们感觉最直接、反应最强烈的差距,特别是部分薄弱学校的存在,是实施教育公平的重要障碍。缩小校际差距首先要着力改造薄弱学校,确保所有学校达到基本建设标准,做到建设有标准,发展有特色。
4.统筹不同群体的教育发展,向弱势群体倾斜。弱势群体由于其自身条件的制约和外在环境的影响,使他们在相同的政策下很难与其他人获得同等的发展机会,因此,必须对弱势群体实行差别对待,采取特殊补偿政策,弥补他们因先天不足和外在环境影响而造成的受教育机会的不公平。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贫困学生、残障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消除贫困,但由于面广量大,目前仍有为数不少的贫困人口;残疾学生是弱势群体中的特殊困难者;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则是新增的并不断增长的弱势群体。对这三类人群需要制定特殊政策,重点关注,通过补偿措施使他们受到公平教育。
坚持教育特色发展。教育公平并不是平均主义,更不是否认差异。由于人的先天条件差异,如智力、性格、能力倾向的差异,使得人在受教育的过程中有不同的教育要求;由于人的后天努力不同,使得人在受教育过程中的期望和成果也不同。没有机会平等,就没有教育公平,没有不同人的选择自由,同样没有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理想状态就是基础公平与自由选择的统一。一方面,我们要努力保证机会公平,争取过程公平,确保底线标准,在努力实现公共教育资源平等分享的过程中,必须优先实现的是确立底线公平,实行最低标准保障、最低限度保护,缩小绝对差距、消除边缘化;另一方面,要承认差异,尊重差异,为不同人有个性的发展和创新拔尖人才的茁壮成长创造条件。这也是多劳多得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在教育公平问题上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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