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70%的受访者明确认为干的好不如嫁的好,这一结果让很多妇女问题研究者感到惊讶。塞尔维亚人塔尼亚说:女性求人不如求己。
近来,热点话题之一《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等。这一系列涉及房产的解释引起部分女性的不平和恐慌,认为只有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婚姻才算吃了定心丸;但也有不少理性的女性认为:《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将敦促越来越多的女性自立自强。
《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利焉弊焉,见仁见智,但 《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却可能促使男女双方调整理财理念和策略。鉴于目前大多数婚房的购买主力和出资大头是男方,因此本文将围绕女性的理财策略而做文章。 自我保护没有错 《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出台后,社会上莫衷一是,有些舆论认为是将夫妻关系变成了合伙人关系,将婚姻变成了股份制公司。其实,婚姻既讲究志趣相投,又是柴米油盐。英国著名的里雷特婚姻咨询公司调查发现:夫妻之间的吵架拌嘴60%是因为钱;美国的婚姻专家们也发现,有50%的离婚案例是因为钱。在我国虽然没有这方面的具体统计,但2011年一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离婚率达14.6%,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我国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其中北京、上海及深圳位列离婚率前三甲。可以想见的是,绝大多数离婚家庭分割财产时会涉及房产,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古晓丹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透露:代理的离婚案件里,有关房产的比例占到了90%以上。 虽然结婚时想的是白头偕老,但因为种种原因,分道扬镳也大有人在。既然婚姻有成功有失败,那么自我保护意识就无可厚非。在房价等于天价的今天,无论结婚还是离婚,无论主观是否考虑,都绕不过房产这一块。正因为如此, 《婚姻法》司法新解释也可能促使女性对理财进行新的思考: ――要不要单独买房? ――既然婆家买房没自己的份,是不是宜先租房? ――既然求人不如求己,那女性应该怎样理财? 有条件就买房 在上海,以往对于生男生女有一个比喻:男孩是建设银行,女孩是招商银行。意思是生男孩父母要买房,而生女孩则无买房压力。但现在,《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则可能促使生女孩的人家也变身为建设银行。 《扬子晚报》微博调查显示,八成丈母娘表示愿给女儿买房 “护嫁”。 有条件就在婚前买房,对女性而言,应该是正确的投资选择。 2006年在房市低迷时,参加工作仅3年的秦小姐在父母资助下,花165万元购买了徐汇区一个精装修滨江楼盘的三房两厅,如今这套房产的市场价已超过 500万元,每月租金 7000元。2007年,秦小姐又以总价45万元买下了莘庄地铁站南广场一个酒店式公寓,每月租金4500元。这两套房还贷后每月给秦小姐净挣租金8500元,等于多一个人帮秦小姐挣工资。去年秦小姐结婚了,和丈夫又购买了一套房产,首付款中,秦小姐出资50%。至于还贷她并不担心,自购的两套房产租金收入还贷绰绰有余。 从秦小姐的买房投资路可见,如果有条件的话,女性在婚前买房有几大好处:
一是积累资产。秦小姐如果将买房的钱投入股市,在2007年牛市时也能赚个盆满钵溢,但是按照大多数人的性格是很难做到见好就收的,所以在2008年熊市时,很多人又把赚的钱还给了股市,有的甚至不赚反亏。秦小姐自认为不会比大多数人聪明,如果投资股市,大概也是这种结果。看看周围,有多少人买股票最后是发财的?但只要买了房子的,几乎百分百赚。 二是抗通胀。秦小姐至今记得高中政治教科书都写着: “由于土地的稀缺性,房产市场从长期看,还会维持升势。如果资本大的话,可以投资房地产。”在全球通胀预期下,购买力会急剧下降。而房产作为不动产,长期以来是抵御通胀的工具,因此有能力还是应买房。 第三,对于女性而言,有自己的房产,对婚姻无疑是多一道保险带,婚内可以用租金贴补婚后家用,或是滋润自己的生活,万一离婚也不担心无处可去。 无房先租房 如果男朋友买不起房,自己也没钱怎么办?在 《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出台前,很多女性会想方设法要男友家买房,但如今,这种想法可能会变动,因为公婆出资为老公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老公名下的,按 《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则应认定为老公的个人财产。虽然自己帮着还贷,万一离婚了会拿到一定的补偿,但一定的补偿能够和一半产权相等吗?既然这样,那就不必逼着男方买房,小两口不妨先租房。 王小姐家住浦东三林两室户的老式公房,嫁了个新上海人,夫家条件不富裕,小两口每月收入合计13000元,每月缴纳公积金合计3000元。办完喜宴后,自身积蓄加上陪嫁款和婚宴礼金总共20万元,这笔钱如果买套一房一厅,还不够付首付的。再想想买房后每月还贷数千元,压力太大。于是王小姐夫妇选择了租房,房子是建造仅2年的次新房,一房一厅每月租金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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