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往高处走,水往底处流”,“跳槽”变得更加随意和便捷,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个人调整工作岗位的一种普遍现象。 你的跳槽究竟是何原因?
当代“跳槽”一词盛行自80年代初期,当时一些大胆的有识之士勇于辞掉“铁饭碗”投身于社会商海中,具有很大的风险性,被称之为“下海”。自95年实施《劳动法》和后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原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的束缚逐步放松,加之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和用工制度改革,企业失去了对人的职位禁锢,使人才的流动由过去的“调转”政府管理控制行为变为“辞职”、“签订《劳动合同》”简单模式的企业个人行为,“人往高处走,水往底处流”,“跳槽”变得更加随意和便捷,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个人调整工作岗位的一种普遍现象。
对当前“跳槽”现象进行分析,有以下10种类型:
1.被迫辞职型
这种类型是指本人工作能力低下或水平有限,下属不尊重,上司不得意,所在部分或企业管理混乱,如果继续做下去可能被上司或上级部门问责免职。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他将无法在原单位或原部门供职,从人格脸面考虑,被迫辞去职位,另外寻求其他企业或部门供职,以保留一点个人面子。
之所以说是被迫的,前提是无法正常行使工作职责,上司或上级已经准备将其免职,或将要求其引咎辞职,厚着脸皮赖在那个岗位上和提出辞职的结果是一样的,多指在职场上无能的人。
在用人原则上,对这种人,要根据其价值观察培养培养使用,一般情况下,培养价值不大,有特殊情况,可重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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