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性格,是在遗传基础上,在童年期由生存的人际环境塑造出来的,这个人格塑造和形成过程,从出生的时候开始,至5岁左右基本完成。确切地说,到了5岁左右,人格塑造已经基本上完成了80%,或者说到了5岁,一个人的人格已经基本定型,其余部分,要在以后的生活经历中,进一步补充和塑造。而且,5岁以后的影响,对于一个人的核心人格,已经无关大局了。一个人形成一定情感或思维习惯的基础。一个人对于环境或周围世界的看法,取决于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和作用方式。但是,某种性格的形成,是一点一滴、不知不觉、潜移默化、日积月累地慢慢地形成。比如,一个易怒的人,不是先天就容易或喜欢生气,而是从小就与一个爱生气、爱发脾气的亲人在一起生活,天天生活在生气的环境里,天长日久,慢慢地,也就模仿或学会了生气易怒的习惯。
在年龄适宜、具备一定的改变潜力的情况下,性格的改变自然会发生,最重要的是自然生活经历与体验。最好的老师,就是生活经历。生活经历,还可以被分为日常体验和超常体验。就是在极度超常的生活体验的刺激下,改变了人格、改变了生活态度、改变了人生观。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着或大或小的变化。人的性格的变化,就是一个经历和时间的函数。在理论上,一个科学的心理治疗,应该能够促进人的性格的改变。最关键的,是人本身的改变潜力、改变欲望和改变能力。
要想彻底改变人格,是徒劳无益的。生活中没有绝对好的人格,也没有绝对的希望。无论喜欢与否,每个人都有各自独特的性格,每种性格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适应性,也伴随着与性格相应的希望和可能。我们无法选择父母赋予我们什么样的性格,但是,我们可以选择“在有限的人格限度内,寻找适合自己人格的希望,做自己能做的事情。” 你说呢?
所以,与其刻意的改变自己,到头来遇到即时情况的选择时,又暴露出真实的自己,这种徒劳无益的付出还不如就做好最真的自己,快乐生活,不要勉强自己,那样劳而无果还耗费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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