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有些零乱的家,在一片有些老旧的楼群里,不足50平米的两居室,小小的客厅,四壁有5扇门,中间的餐桌上还放着没收拾的碗筷,餐桌角落上的玻璃花瓶里,康乃馨已经凋谢,瓶子里的水有些浑浊,隐隐有不太好闻的味道。
韩玉带着我走进她所谓的“大房间”,安排我坐在正对着电视机的长沙发里之前,顺手把搭在沙发扶手上的一条睡袍团成一团扔到另一只单人沙发上。当她自己在那只沙发里落座时,又顺手把那睡袍塞到了靠垫后面。这一次我看清楚了,睡袍是男人的。
其实,这就是一对普通男女居住的普通的家,有烟火气息,也有因为平时忙碌而来不及打理的那种散漫的乱,其中比较特别的地方,就是从每个角落隐约透出来的因为懒得对付而被忽略的尘土味道。我有点不明白,看上去挺干净、干练的韩湘怎么会对此视而不见。也许这就是人在同一种生活环境里“泡”久了而生出的厌倦和携带或者说习惯?
韩玉称她的伴侣为“老马”。她用最简单的语言概括他们的关系:两个人曾经是彼此的外遇,奋力挣脱了过去的家庭,终于走到一起,却结不成婚了。为什么呢?——谁都怕对方再有外遇,旧戏重演。
有好多事情,就是这样,人在其中的时候,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壮丽的浪漫,走出来了,浪漫被平淡所代替,新大陆发现过了,剩下的就是把新大陆建设成跟旧大陆没什么区别的一个小窝,人的脑子就开始乱、开始活分,什么忧虑呀、怀疑呀、恐惧呀,就都来了。
我不敢说我和老马的结合是惊天地、泣鬼神,但是,我们的确经过了一个艰苦卓绝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6年,6年前我才31岁,老马比我大5岁,36,也是男人一生中非常好的年纪。我们是在职业培训的时候认识的,他是我们单位从大学请来的老师,那时候已经是副教授了。
我们的相识叫做一见钟情吗?我不知道。两个人互相表达喜欢这种意思的时候,都忍不住跟对方说是第一次见面就“有感觉”,特别是后来我们分头回家闹离婚的时候,更是用这个来互相鼓励,说彼此看第一眼已经知道了这个人就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千辛万苦寻觅的另一半,老马还在公园的长椅上抱着我叫“我的肋骨”。可是现在想起来,不能说一点儿温暖的感觉都没有,但是温暖的同时还是有些将信将疑,忍不住就要想,这两个人是不是就是因为互相暂时得不到才那么迫不及待并且好话说尽的?这么一想,多好的过去也显得有点儿没劲了。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也不知道我们都是从哪儿来的那么大力量和勇气,敢回家承认自己有外遇,并且能放弃自己的孩子,像旧社会那些挑战封建礼教的激进青年一样,不管不顾地在一起。反正当时就是疯狂了。老马的前妻也是教师,是一个特别敬业的人,老马说她“敬业敬到了恨不能连做饭的时间都省下来给学生,生米也能吃下去到肚子里做成熟饭”,我没见过他前妻,两个人拚命要在一起、正昏头的时候,他跟我这么说,我的感觉就是心疼他,这么好的男人,正是在各个方面需要女人的支持和鼓励的时候,身边的女人却不能让他获得最基本的照顾,于是,我更加义无反顾地表示我要用后半生来弥补生活所亏欠他的一切,我要倾尽所有地对他好。这样的话一说出来,两个人的反应可想而知,我们激动地抱在一起,浑身颤抖,一边互相亲吻一边哆哆嗦嗦地憧憬未来。我的前夫是外科医生,工作特别忙,平时回到家里,不是很疲惫早早睡觉了,就是坐在灯下看书,和我之间很少有什么交流,说起来真是无奈,我和前夫之间连架都很少吵,唯一能让我们稍稍有些争执的就是孩子,而且,最后的结果都是没争几句,他烦了、妥协了,因为要看书或者要睡觉了。当我把这些情况告诉老马时,他立即把我抱住,说这么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竟然在家里得不到宠爱和纵容,竟然会被冷落,她的内心世界该是多么荒凉啊,他一定要在有生之年好好地呵护我,让我永远过六·一儿童节。接下来,两个人还是激动地拥抱在一起,浑身颤抖,一边亲吻一边哆哆嗦嗦地憧憬未来。然后,整理好心情,彼此给对方打足了气,各自回家争取离婚去。
人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可能谁也说不清楚。但是有一点,我是亲身体会的。6年前我们开始在一起的时候,那种渴望对方的感觉是那么强烈,跟现在完全不同。现在,我们已经真正在一起了,每天晚上闭眼睛之前看见的是当年朝思暮想的对方,早晨睁开眼睛看见的是当年恨不能要是离不成婚就抱紧了一起跳河的那个人,却什么也不渴求了,偶尔还会有陌生的、不踏实的感觉。我们还会紧紧地拥抱对方,哆哆嗦嗦地,但是,不再是憧憬未来,而是为两个人的今后担忧。分头闹离婚的时候从来不担心会失去对方,现在,两个随时可以结婚的人,已经从内容上结婚仅仅缺少一个形式的人,却开始不分时间、场合地互相追问:“你还会不会像当年对待我那样去对待别人?你还会不会有外遇?你还会不会为了别人跟我闹离婚?”很多事情告诉我们,那段曾经令我们引以为自豪的、冲破家庭、投入对方怀抱的回忆已经从美好的童话故事变成了两个人互相折磨的依据。
很多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
我还记得,当年我们没有条件在一起,毕竟都是有家庭、有孩子的人,不可能像年轻人谈恋爱那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的时间都是“偷”来的。那时候,我经常会在中午不吃饭,坐三站地铁,走十分钟路,去学校看他。他也是为了能跟我见面,再也不回家吃中午饭、午睡,而是留在办公室等我。很多个中午,我们就靠吃汉堡包、喝茶水、彼此看着过来的。中午,他的办公室没有别人,尽管是这样,他也还是不敢锁门。偶尔我们互相抱抱对方,迅速地亲一下,马上分开,还要竖着耳朵听着楼道里的声音,稍稍有一点儿动静,吓得心恨不能要跳出嗓子眼,赶紧老老实实面对面、隔着一张大写字台坐好了,生怕让别人一推门发现了什么。说起来够累得吧?可是两个人都高兴,一点儿不觉得疲倦,第二天还想去、还想见,见不到,电话也能打一中午。有时候,我晚上早下班半个小时,借口要接孩子,他呢,跟家里说要到图书馆查资料,我们约好了在地铁站口集合,见到了,趁人不注意拉拉手,然后特别满足地走一小段路,汇报一下各自家里的情况,就分头回家做饭去了。虽然两个人都要撒谎、躲闪、疲于奔命地打时间差,但是心情特别好,心里特别坚定地要实现一起生活这个愿望,就很充实。
可是,两个人终于都离婚了,终于可以在一起,不用过“偷情”的日子了,麻烦也来了。一开始,新鲜劲儿没过,还好,慢慢建立了习惯,怀疑也一起出现了。有时候,他也会告诉我,中午不回家吃饭,下午接着上课,我脑子里就会有一闪念,不会又是有什么人要在中午跟他相会吧?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病态,反正我就是忍不住不这样想。结果,就干出了偷袭他的事。我假装没事人一样对他不回家的要求表示理解,但是到了中午,我就跑到他的办公室给他一个突然袭击,看见他确实是一个人趴在写字台上打瞌睡才算放心。别人看见我带着“麦当劳”去找他,还说我们俩真是感情好,但只有我心里明白,哪里是什么感情好,分明就是正在悄悄滋生的不信任。在他面前,我不承认这一点,只是说想给他一个惊喜,让他回忆起当年我们是多么不容易。说是这么说,谁心里都很清楚究竟是什么心理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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