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咨询中心,一位叫艾琳的36岁妇女对专家说:“同丈夫过性生活成了我的一种负担,我每次只是尽义务罢了。”另一位叫玉萍的40岁妇女则说:“我讨厌过性生活,每回都把它当作例行公事。”
夫妻在一起生活几年或几十年之后,性生活的新鲜感就会消失殆尽,性要求不那么迫切了,从中所获得的愉悦也不那么强烈了。
有些人,尤其是女性,还会像艾琳和玉萍一样,对性生活产生厌倦,把它看成是负担,最多也只是例行公事式地尽尽义务而已。性咨询中心的专家鉴于结婚多年夫妻的这种隐忧,对艾琳和玉萍解释说,不可否认,几年或几十年反复地跟同一个人过性生活,必然要产生单调感,性冲动就会随之降低。人毕竟是人,与动物不同,人要受到社会文化道德的规范和制约。人类现阶段实行的一夫一妻制,违背它就是触犯法律和伦理道德。所以,人类不提倡为了追求新鲜感而超越现有的婚姻关系,到不正常的、婚外的两性关系中寻找新刺激。
专家继续说道,对于性生活厌倦情绪的解决,我们务必要以一夫一妻制这种关系作为不容更改的前提。新鲜感要到变化中去寻找、去获得。假如你和丈夫在爱的内容'>性爱中屡出新招,就可以获得新鲜感,从而体会到更大的快乐。按理说,根据人的智力水平,即使结婚数十年,也不会才思枯竭,想不出变化的招数来。所谓缺乏变化,并不是没有办法变化,而是主观不努力,不想变化。
人们在结婚之前是很看重变化的,仅以穿衣服为例,那就是变化无穷,经常跟着时髦跑,一天换一个样。热恋的时间不管多长,青年男女一般也不会生出厌倦情绪,原因在于他们总是能够以不断的变化给对方以新奇感。结完婚后,可能是认为婚姻已经得到法律的保护,用不着再吸引对方了,追求变化的热情也就减退了。于是,一件衣服穿旧为止,一种发式经年不变,甚至一种牌子的化妆品也一用多年。面对着缺少变化的配偶,人的感觉就会因为司空见惯而日益麻木。第一次看到妻子穿上一件颜色鲜艳的睡衣,丈夫很可能由此而激发强烈的性要求。如果几年之后他在就寝时看到的还是这件睡衣,就会变得无动于衷,甚至会皱起眉头。
说到这里,专家话锋一转:在衣着打扮上是这样,在夫妻性爱方式上何尝不是这样?人是有惰性的动物,容易受习惯力量的驱使,一旦钻入了某种模式,就很难突破。经过一段时间的性接触,夫妻间性生活的样式往往会固定下来。这种固定是必要的,但它只能是相对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很多人把它绝对化下来。一年365天,总是在同一个时间里,同一个位置上,以同样的姿势和同样的节奏,进行同一个被重复过无数次的程序。这样的性生活,不使人产生公式化概念、产生例行公事的感觉,那才怪呢!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笑话:一对夫妻过完性生活,妻子一边系扣子,一边平静地问丈夫:“明天早晨吃什么饭?”这样的性生活在夫妻双方心目中已大为贬值,丈夫没了爱抚和情趣,妻子也会感到不快,久而久之便产生厌倦心理。
艾琳和玉萍听到这里,不由得低下了头。专家继续说,我们的研究表明,对性生活厌倦主要是积欲不够造成的。所谓积欲,就是性欲望的积累,人们只有采取多种性活动和性刺激之后,使性欲望积累到一定程度,到时才能产生更大的性满足。已婚夫妇特别是多年的夫妇,性生活成为家常便饭,没有长期的积欲,如果再忽略性爱前的准备,自然就不会得到太大的满足,厌倦之情也就由此产生了。如果要想让性欲望有所积累,不但要增强性刺激,更要变化刺激的方式。
找到了病根之后,在专家的建议下,艾琳首先改变了同丈夫性行为的方式。他们不再采用同一种体位,而尝试多种体位,打破原先固定在某一个时间的习惯,而尝试在中午或早上过性生活。有时,他们还把地点搬到沙发上、地毯上。性行为方式的丰富变化,夫妻俩凭着自己的感觉做出对方意料不到的变化,使他们夫妻尝到了多年没有过的幸福。
玉萍和她的丈夫则在性感情表达方式上有了新的变化。过去性生活时缄默不语,现在耳语不断;过去她总是闭着眼睛,现在她温柔地注视丈夫……不光性生活时,而且在平时,丈夫改变了每次下班回来往沙发上一躺的习惯,现在一进门就先吻妻子;过去晚上他一个人看书,现在他常把书中的精彩段落读给玉萍听,微妙的性感情表达方式的改变,在一笑一颦之间,使双方体会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新感觉。
艾琳和玉萍两对夫妻还注意改变日常生活。她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对性生活厌倦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往往与生活单调枯燥有关系。艾琳夫妻婚后从未分离过,不久前她出差去外地,一到那里就给丈夫写信,还隔天打个电话回家,倾诉心中的思念。生活的这种变化使他们感情变得炽烈起来,出差回家后,他们无比地甜蜜。过去吃完晚饭后,玉萍两口子总是忙着干家务或学习,现在改为两个人带着孩子一起外出散步。晚上的性生活,使他们感到分外美好。
古罗马诗人奥维德说过:“尽义务当然不错,但切记不要把义务与欢乐相混淆。”只要你有爱心,肯于去寻找,生活中处处有变化,一成不变的性爱生活就不会再存在下去,厌倦的情绪也会随之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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