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包括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真正的强迫症在幼儿期并不很常见,患儿多数起病于6岁以后,但可早至1岁时起病,男略多于女。
强迫观念表现为反复出现毫无意义的观念、思想、印象或冲动,如有的孩子强迫自己反复数窗栏杆的数目,有的孩子睡前翻来覆去地把自己的衣服、鞋袜按一定的格式摆好,有的孩子反复洗手等。
强迫行为表现为重复、刻板、仪式性行为,但行为本身毫无意义,也不会有任何有意义的结果,有的孩子还可能有明显的情绪焦虑不安,若强行控制,则焦虑情绪会更加严重。这类孩子一般智力正常,或高于正常,常常是一些很善于思考的孩子,并无其他精神异常。
造成的原因有:突然的精神创伤,或长期高度的精神紧张,以及严重的身体疾病,环境的重大变迁等。此外,还有些孩子先天素质不良,如过于拘谨、胆小、呆板、思考过多等也可成为诱因;对孩子教育不当,如过于苛求,对生活制度过于刻板化要求等也是原因之一。这类孩子的爸爸或妈妈多为性格不良,有强迫症或强迫性素质,或其他精神异常者。
预防措施有:要从小注意性格的培养,家长应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让孩子生活在愉快幸福的家庭氛围中。对于那些先天素质不良的孩子,爸爸妈妈应经常抽出时间陪伴他游戏、学习,鼓励他与其他孩子一起玩,对孩子不要过多要求,爸爸妈妈有性格不良者,尤应注意。
对患有强迫症的孩子,主要采取心理治疗,要给予心理上的支持,帮助孩子树立克服病症的信心,要鼓励孩子多参加集体活动及文体活动。
治疗期间,爸爸妈妈要全心参与,正确对待孩子的病态,既不要过分焦虑,过多地担心,也不要采取强迫的手段横加制止或体罚,因为这种态度会使症状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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