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最近一期《读者》,被其中一篇《今夜你不必盛装》激起强烈的共鸣。
“ 说到底,爱是一种彻骨的怜惜。如果你倾慕一个人,仰望一个人,心里就充满了无尽的快活,跟那人说话,眉里眼里都漾着笑,满足感牢牢地攫住你,让你着实感到这世界的绚烂美好。如果仅仅是这些,还不能算做真正的爱,充其量,只能叫做喜欢。爱是一种伴随着痛感的心理体验。不管那人是多么得意,多么耀眼,你心里都缭绕着一股驱不散的、莫名的怜惜。”
我说过,对召召,我暴发的是一种强烈的怜爱。怜他的弱,怜他缺乏快乐的过往和遭际。在别人的眼里,他也许很普通。可是,在我的眼里,他却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值得珍惜的宝。我可以放低自己的身段,倾慕他,仰望他。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是最快乐、最充实的时光。我情愿接受他对我的调侃和逗乐,甚至是善意的嘲弄。可我无法接受任何对他的不敬和恶意。我是平和的,但对任何可能给他带来伤害的人或事,我立即会变得象疯狗一样,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
“我一定是上辈子欠你的,否则,为什么心甘情愿地唯你马首是瞻?”
“是的,是的。”他美不颠地点头,照单笑纳。
《今夜你不必盛装》的文中还写道:我习惯了对在意的人说:“我疼你。”疼你,是怕你痛,更是一种先你而痛的感觉。在你的痛还无未萌芽的时候,我的心,就不由分说地率先担当起那痛了,愿意用这慨然的担当,悄然化解那觊觎着你的痛。
共鸣,强烈的知音感觉。在平常的日子,对召召,我的感受何尝不是如此地清晰?好东西,最先想让他享用,却不舍得他受一丁点儿的委屈和辛苦。夜里,睡觉时无意的一个皱眉,我的心都会咯噔一下,也许冷了,也许肠胃不太舒服?我会重新展开毛毡,把他盖得更严实些,把他搂得更紧些。
喜欢叶芝的诗: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我爱他,与帅气、善良有关,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份与我心灵强烈契合的怜惜。我要保护他,照顾他,一生一世。这既是我的幸福,更是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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