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性虐带症”?
在性交前或同时,对性对象施以精神或肉体上的折磨而从中获得性的满足;或主动要求性对象对自己施加肉体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以获得性快感和引起性冲动,前者称为性施虐癖,后者为性受虐癖,在医学心理学上合称为“性虐带症”,简称“SM”,属一种性变态。其施虐行为可轻可重,一是咬、掐或恶言辱骂;稍重的可能把性对象五花大绑,戴脚链手镣,甚至皮鞭相加等;最严重会虐杀致命,从杀人行为中获取性快感。
区分正常性爱与性虐带
一些夫妻在正常的性生活时都有轻微的受虐和施虐的表现,如在高潮时出现打骂、掐、咬等举动或使用“情趣用品”以提高性快感。这些行为活动是否称之为性虐带行为呢?一般来讲如果没有过重的伤害,自身可以接受而且不是以此唤起性兴奋的,是不属于性虐带症的,因为“性虐带症”患者实施的是伤害对方的肌肤使其产生痛苦而获得性满足的行为,他不关注性交的过程,在乎的是性兴奋前施加的刺激。
使用情趣用品应理性
一定要掌握一个度,因为这种非同平常的方式,一旦成为习惯,很难纠正。会觉得一般做爱方式平凡无奇,并且在不觉中加重手法,尤其在性致低落的时候,就会变本加厉寻找更激烈的手段来刺激性爱,这样势必影响身心健康还可能发展成性虐带症。
性虐带狂,现在我们将它称之为"性虐带症"是一种非常难以界定的病症。在临床上,性虐带症包括主动的和被动的两种表现。以前法国一个侯爵叫做撒德,他在生活中喜欢对女性施加虐待,在他的著作里也描写了许多这类性的变态现象,所以,Kraft-Ebing把主动的虐待症,也就是喜欢虐待别人,命名为撒德现象(Sadism),中文译为施虐症。19世纪奥地力国有一个小说家名叫马索克,他本人是一个被动虐待症病人,在他的作品里描述了许多这类变态的性活动。因此,被动的虐待症就被命名为马索克现象(Masochism),中文译为受虐症。 施虐症病人向所爱的性对象施加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从而获得性满足。受虐症则相反,主动要求性对象对自己施加心身的痛苦和折磨,这样才能唤起他的性兴奋和性满足。但是在病和正常之间严格地划一条线非常难。刚才我们已经讲过了,在正常成年人的性生活中,有时在达到性乐高潮时,双方都可出现轻度打骂、掐、咬等行为,如果没有过重的伤害而且不是靠这些行为唤起性兴奋,不属于虐待症。即使真正的虐待症病人,其行为动机也不在于故意使别人或自己痛苦,而是这些虐待可使他们唤起性激动情绪。偶而遇到夫妻双方一个患施虐症而另一个恰恰是一个受虐症病人,如果伤害不重,恰好互相补充,双方都可得到满足,不过这种情况极为少见。仅有一方是虐待症病人,不论患的是施虐症或受虐症,对方都会不能忍受,这种婚姻是难以持续的。 那么,施虐待症病人都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呢? 施虐待症病人的施虐行为可轻可重,一般是咬、掐或恶言辱骂。稍重的可能把性对象捆绑起来,辱骂、鞭打等。有人认为故意在公共场所偷偷地割破或玷污妇女的衣服,剪断女人的头发等以唤起性兴奋,也属于施虐行为。有的施虐症病人可做出严重的伤害行为。贾谊诚教授(1988)曾见到一例患施虐症的丈夫在性交前,除了将妻全裸捆绑鞭打外,还用电流向妻全身通电,用小刀在妻胸前刻上自己的名字,最后用煤油灯蕊塞在妻的阴道里烧灼。妻终于不堪其虐待而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