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分床睡已3年
1998年,刘女士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丈夫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对她也非常体贴。两年后,儿子出生了,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孩子身上。6年前,她突然发现丈夫的性功能出现了障碍。他们无法再过性生活了。
丈夫也懊恼不已,但他就是不愿到医院去。他认为这种事很丢人,属于自己的个人隐私。劝了多次,他还是拒绝去医院检查。2005年起,他们分床而睡。
按捺不住内心的寂寞,刘女士在网上与一名男子谈情说爱。周末,她会把孩子交给父母,然后与网友约会。
去年,丈夫发现了她的这一情况,但拒绝离婚,也不同意到医院治疗。看到他的做法,刘女士决定离婚。她不想再继续这种无性婚姻,而是想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刘女士说,她现在想要离婚,丈夫不同意,还威胁她。她知道可以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但又觉得以无性婚姻为由起诉对早日判决更有利。当然,她也有顾虑,不知如何搜集证据,更担心这种事法院不会受理。
无性婚姻离婚案不鲜见
针对刘女士的顾虑,记者对无性婚姻离婚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这种案件并不鲜见。
济南市的一位基层法官说,今年,他们接到过一起类似的离婚案件。因为女方患上肿瘤而切除了部分器官,导致无法再过性生活。他们也一直没有孩子。男方以无性婚姻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考虑到女方身体情况,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当时,男方就明确表示,半年后将会再次起诉离婚。
去年,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齐霞也代理过一起这样的离婚案。男女双方都是白领,结婚一年后,女方发现丈夫因为工作压力过大产生了性功能障碍。他先后去医院看过多次,也吃了很多药,但还是无济于事。
女方提出离婚,但他不同意,恳请给他一段时间,看能否恢复正常。
半年后,这名女子找到律师事务所要求代理她的离婚案件。经过齐霞的调解,他们俩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平分所有的共同财产。
以无性婚姻为由可提出离婚
对于刘女士的情况,那位法官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她可以以无性婚姻为由提出离婚,这也是判定感情破裂的具体标准之一。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会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不会认定进行经济赔偿。
如果丈夫曾到医院检查过,并吃过一些药,刘女士就可以拿着病历、药品的说明书作为初步证据,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如果对方认为不存在刘女士所说的情况,法院会要求他进行举证或者到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另外,刘女士也可以通过亲朋好友的证词来证实丈夫丧失了性功能。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齐霞说,如果收集不到相关的证据,她就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但可以就丈夫丧失性功能的情况与法官做私下沟通。即使第一次不判离婚,半年后还可再次起诉。这样,她就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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