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刚一毕业,我便削尖了脑袋往深圳钻,通过网络疯狂的投递资料,金融业、IT业、文化公司,文员、前台、主持人,只要有职位招聘,只要工作地点在深圳,我的简历就义无反顾的扑过去,只为能在那个城市谋求到一份可以生存下来的职位,这一切动力的起源只因我的男友党羽就在深圳,所以,我深信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党羽大我一岁零三个月,我们在学校举行的诗歌朗诵会上相识,那一年我是主持,他做评委。
2002年7月,毕业离校,揣着一本北京XX大学金融系的毕业文凭直奔深圳,一个月后我应聘到新闻大厦十七层的一间外贸公司成为一名文员。
2003年1月,党羽要结婚了,同时下流行的一句名词一样,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党羽的新娘是他们公司老总的女儿,二十一岁,娇滴滴的小姐。三个月前我们曾一起吃过饭,饭后曾宁任性的让党羽陪她去买兰蔻身体乳,党羽无奈的看我,我笑,去吧,我正想回公司取些资料呢。于是,我就这样把党羽让给曾宁,傍晚时分党羽回到家里,送给我一份礼物,打开一看,一瓶橙黄色的兰蔻身体乳。
"谁买的?"我问。
"曾宁。"党羽低下头不敢在看我,第一次,在金钱地位面前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
三个月后党羽和曾宁双双出国,深圳的天气忽然变得冷下来,没有爱人的城市对我来说如同一座空城,那一刻,我想回家了。
到公司辞职,把房子退租,将行李寄给家,谢绝了同事们的挽留正当我准备离去时,却遭遇了抢劫。可恶的劫匪将我的皮包全部掠走,甚至连一张车票钱都没有留给我,那晚,我漫无边际的在这座城市中游荡,莫非天要绝我?
我怕了,无钱坐车回住处,怕才遭劫财又遇劫色,索性在深南大道不停的行走,直到天亮时分才回到以前那间公司,找到一个相处还好的同事想问他借点钱。一向和颜悦色的同事竟然犹豫半晌,才再问我:真的遇到抢劫?
我被他不信任的眼神伤到,扭头便走,他追上来,塞给我二百块,还用了握了一下我的手,妈的,虽然他肯借钱给我,却不谢他,因为他伤了我的自尊。
二百块钱很快就花光,我却依旧没有找到工作。那时起,才真正明白一句话:笑贫不笑娼,为了活下去,我将目光投向了黄色场所。
深圳特区报上有一些分类广告,项目多得数不清,我找到要寻找的目标:某娱乐公司招聘DJ,要求很简单,只要年轻就好。我打电话过去问,有个男人问我现在哪里,然后告诉我公司地址,让我马上过去面试。
当我到达那间公司时,才发现是深圳一家比较有名的XX夜总会。
问了许多人,终于找到人事部,电话中那个中年男子正在等我。
看到我进来,他递过来一张表,表上有两个职位,一个包房里的服务员,一个包房DJ。
DJ是做什么的?我看到服务员的底薪只有六百,而DJ却是三千。
DJ嘛,就是陪客人跳跳啦,吃吃饭什么的。中年男子说得轻描淡写,我却满脸通红,二十三岁,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他所说DJ决不止吃饭跳舞那么简单。
半个小时后,我选择了做服务员,虽然底薪六百,但基本上可以解决吃住问题,我当时的想法是先将生活稳定下来,再侍机寻求别的工作,生活既已如此总要想法渡过难过。
服务员上班的时间为晚上七点,我竟有些窃喜,还好,晚上七点,这么说来白天时我还有机会再去打另一份工。
当晚上班,我去找一位刘先生报道。
刘先生戴了一付眼镜,外表很斯文,盯了我片刻,便问道;以前有没有做过啊?在哪里做的?
我怕他不要我,便撒谎说有做过,在老家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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