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吴某不满行政处罚状告公安机关,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
男子吴某因与外籍女上司黄某存在私怨,于是在色情网站发帖,公布了黄某使用的手机号码,黄某因此常收到身份不明人士的性骚扰电话和短信。为此,深圳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简称网监分局)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完毕后,吴某不服,向罗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昨天下午,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网监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依法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这个普通的“民告官”案件吸引了罗湖区区长鲁毅和区各部委办局300多名行政首长和公务员参加旁听。
网上发帖骚扰外籍女上司
据了解,该案原告吴某因与其原所属公司某外籍女上司黄某存在私怨,于2007年9月13日在载有大量色情内容的“男女蒲典香港夜生活游乐资讯论坛”中的“大陆信息版”,以“强烈推荐深圳某国女模特”为内容发帖,并留下黄某使用的手机号码。自此,黄某不断收到身份不明人士的性骚扰电话和短信,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黄某感到人格受到侮辱,身心遭受巨大痛苦。经追问,打电话和发短信者均表示是从网站上获得的黄某资料。
2007年9月17日,黄某通过互联网向网监分局报案,网监分局接到报案后,进行了调查,查实吴某实施了违法行为。
2007年10月19日,网监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吴某对受害人黄某进行诽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吴某行政拘留三日。
目前行政拘留的处罚已执行完毕,但吴某对此并不服,遂向罗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网监分局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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