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风湿病学会1997年推荐的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断标准
1.颊部红斑 扁平或高起,在两颧突出部位固定红斑。
2.盘状红斑 片状高超皮肤的红斑,黏附有角质脱屑和毛囊栓;陈旧性病变可发生萎缩性瘢痕。
3.光过敏 对日光有明显的反应,引起皮疹,从病史中得知或医生观察到。
4.口腔溃疡 经医生观察到的口腔或鼻咽部溃疡,一般为无痛性。
5.关节炎 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了个或更多的外周关节,有压痛,肿胀或积液。
6.浆膜炎 胸膜炎或心包炎。
7.肾脏病变 尿蛋白>0.5g/24h或+++,或管型(红细胞,血红蛋白,颗粒管型或混合管型)。
8.神经病变 癫痫发作或精神病,除外药物或已知的代谢紊乱。
9.血液学疾病 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10.免疫学异常 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抗磷脂抗体阳性(包括抗心膦脂抗体,或狼疮抗凝物,或至少持续6个月的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三者中具备一项阳性)。
11.抗核抗体 在任何时间和未用药物诱发“药物性狼疮”的情况下,抗核抗体异常。
该诊断标准的11项中,符合4项或4项以上者,在除外感染,肿瘤和其它结缔组织病后,可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同时具备第7条肾脏病变即可诊断为狼疮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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