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治疗主要以药物治疗为主,药物在体内的过程即药代动力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药物治疗的效果。肝脏是药物代谢的重要场所,肾脏是药物或其代谢产物的排泄要道。肝与肾在药代动力学上举足轻重。一旦肝肾功能不良,药物在体内的转化、排泄必然受到障碍,药物治疗的效果自然也会受到影响。有不少种类的治疗药物可直接或间接造成肝、肾的损害,因此,在临床治疗中一定要有用药治疗兼顾肝、肾功能的意识。下面从三方面谈一下笔者临床的体会。
1 、肝功能不良病人药物的疗效与毒性的关系
肝功能不良时药物的消除率、血浆半衰期延长,如安定的正常半减期为46.6h,肝功能不良者可长达105.6h,药效虽有延长,但毒副作用的发生率亦明显增高。理论上,以一个血浆半衰期为两次给药的间隔,但临床要根据病人肝功能减退的程度,酌情延长给药的间隔,并密切注意药物的毒性反应。对有不确定因素的肝功能不良者,应做血液药物浓度测定。根据血药浓度来确定给药剂量和间隔时间。
2 、肾功能不良病人药物的
疗效与毒性的关系肾脏排泄药物主要决定于肾小球的滤过、近曲小管的主动分泌和远曲小管的再吸收。因此凡肾小球或肾小管的病变皆可影响药物的排泄。有一部分药物是以原形排出的,如排出受阻,理论上血浆半衰期延长药效增强,但临床上药效增强往往不如毒性蓄积明显。另一部分经肝脏代谢后以代谢物的形式经肾脏排泄的药物,其毒性反应往往增强显著。对肾功不良者,应减少剂量或延长间隔,给药最好做血药浓度测定。如果没有条件,可用下列公式做粗略计算。
药物的剂量=通常的剂量÷血肌酐值
给药的间隔=通常的间隔×血肌酐值
如果不便测血肌酐值,亦可按临床经验减量用药,如肾功轻度损害者用正常剂量的2/3~1/2;中度损害者用1/2~1/5;重度损害者用1/5~1/10。在药物投用后应密切观察药物的毒性作用,必要时予以停药。
3 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肝肾毒性药物药物除治疗作用外还有毒性反应,使肝与肾受累的毒性反应多见,这对肝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来说是“雪上加霜”,要求临床医师充分了解药物的治疗作用及对肝、肾的毒副作用,了解病人肝肾功能的详细情况,严格掌握适应证,仔 细权衡利弊,把握好用药种类、剂量及给药间隔。所用的药物剂量不宜大、投药不过频、疗程不能长。对含氨的药物、抗凝的药物不宜用于肝功能不良者,对酯化红霉素、四环素族抗生素;头孢噻吩、利福平、林可霉素及二性霉素B等对肝脏有直接损害的药物要慎用。磺胺药、头孢菌素Ⅱ、顺铂等不能用于肾功能不良者。对氨基苷类、四环素类抗生素;多粘菌素B、万古霉素、新霉素及大剂量青霉素等药物要慎用。用药期间嘱病人多饮水,可合用些保肝护肾的药物如维生素B 6 ,要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功能,如发现肝肾有进一步损害,应及时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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