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消息,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透露,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本案调解协议于6月25日生效。苹果公司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中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调解金额为6000万美元
据悉,6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正式生效。日前,苹果公司已按调解书的要求向广东高院指定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并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这意味着,苹果公司于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圆满解决。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在今年2月29日公开审理此案后,承办案件的合议庭认为,为使纠纷双方利益最大化,调解是最佳选择。目前唯冠公司债权人已达数百人,其最大的财产估值主要集中在iPad商标的价值上,诉讼前,涉案商标已被数个银行申请轮候查封,一旦该商标价值发生贬损的话,将会导致债权人更大损失。
广东高院称,高院最大限度的满足了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业内人士称,该案成功调解实现了iPad商标的价值最大化,极大的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开创了涉外商标权权属纠纷解决的新路径。
案件审理时间长达2年
据悉,2010年6月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苹果称,2009年公司通过英国IP公司从唯冠方面购买了在欧盟、中国、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但是唯冠方面现在拒绝履行涉及有关中国商标权的协议。
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后,2011年12月5日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诉讼请求。随后,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前,深圳唯冠在上海浦东法院起诉苹果,要求法院发布禁止苹果销售iPad的命令,但是这一请求遭到驳回,案件也中止审理。浦东法院称双方商标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在是否构成侵权尚难定论的情况下,认定苹果销售iPad平板电脑构成侵权尚缺乏依据。
2012年2月29日上午9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当庭未宣判。随后,在广东高院的主持下,双方开始接受调解。
唯冠大债权人不回应
深圳唯冠iPad商标诉讼顾问、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微博)曾在做客腾讯科技微访谈时透露,目前唯冠的财产和ipad商标权均已被八大银行查封,八大债权银行认可的苹果赔偿金应该为4亿美金。值得注意的是苹果唯冠和解金额为6000万美元,仅为4亿人民币。
据李肃介绍,2010年11月,唯冠科技8大债权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国开行、广发银行、交行、浦发行、华夏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宣布结成联盟,由和君创业为唯冠科技的代理方,并组建律师团与苹果交涉相关事宜。
他透露,iPad中国商标没有卖给苹果是当年苹果公司承认的事实,双方进行了长时期的转让谈判。2010年八家银行查封唯冠深圳公司后,苹果还派律师与八家银行协调有偿转让该商标。
和君创业发言人黄一丁表示,自己处于休假状态,对和解一事暂不知情,不方便发表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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