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妻子带衣赴庭接回老公
昨日庭前,记者再度见到了邓明建的妻子华素英。和此前两次开庭一样,她照例带了衣服前来,“这只是厂服,他在里面一年都穿那个衣服,如果能出来的话给他换上……”以往作为证人的华素英只能在庭外守候,远远看上丈夫一眼,而昨日的宣判活动,她第一次坐上了旁听席,咫尺相隔,含泪望向丈夫的背影。
9时35分许,伴着轻轻的铁链声,头戴黑套的邓明建被法警押送入庭,在其后的听判过程中,佝偻站立的邓明建一直略显紧张地低着头。“没意见,不上诉。”宣判结束,邓明建用略微颤抖的声音如此回应,此前惶恐木讷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放松,押出法庭时,他还回头跟妻子点了下头。
“我们专门来接他的,到时候一起回去拜妈妈。”邓明建的表妹特地一早赶到现场听判,她特别向记者强调,“我哥不容易,我们都很理解他。”
法院
有罪情节轻微适用缓刑
据本案主审法官,番禺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麦雄杰介绍,控辩双方对于邓明建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分歧。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犯罪行为情节较轻,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可适用缓刑。辩护人认为邓明建的犯罪动机,是在母亲要求和生活的重压下产生的,其自愿认罪,并有亲友及工友的求情信,证明其履行照顾母亲的义务,故建议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明建明知农药有毒,仍然帮助母亲服用,导致母亲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给予惩处。但本案有被害人年老患病产生轻生念头,并积极请求购买农药的情节,故被告人犯罪动机确有值得宽宥之处,应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故意杀人行为相区别。同时邓明建近20年来赡养母亲一贯孝顺,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亦相对较轻。法院最终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司法监督员:
避免类似人伦悲剧再上演
宣判后,番禺法院司法监督员、区政协委员黎万丽向记者表示,法院的定罪量刑,既否定了邓明建故意杀人的行为,又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得以在社会中接受改造,“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个人非常认同这个判决。”
但她同时认为,孝子“杀”母不止是被害人李述兰和被告邓明建的悲剧,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悲哀。她希望社会各界能更理性、冷静地看待此案,给予邓明建更多的空间和心理扶助,让他能正确面对事实,面对自己,尽快走出阴影,融入社会,恢复正常的生活。
同时也希望以此案向社会公众普法,更希望相关部门能认真思考目前社会保障、医疗、司法等制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和需要,健全临终关怀服务、心理疏导服务等专业的社会服务,避免“孝子杀母”等人伦悲剧的再次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