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解释称,通知确定的户籍改革方向,实际上就是以中小城市为主放宽,对于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其他大城市还是合理控制,对这些城市仍旧坚持以往的户籍政策,实际也是给这些地方一点回旋余地。
袁崇法认为,该通知虽然让户籍制度改革又有所突破,但仍旧不是一个很完美的政策,也不是户籍政策的根本突破,只把原来对户籍限制缩小了一点。
“实际就是把城市的门开大了一点,但是门本身是没有去掉的。”袁崇法表示,通知还是在原来的户籍体制框架下进行了完善,接纳了更多的农民进城,但是进的不是他们向往的大城市,而是中小城市。
同时,袁崇法指出,通知中以城市的承载力压力为理由限制农民进入承载力压力较大的城市,存在一定的矛盾。他认为,城市的承载力是无法明确量化的问题。实际上,城市的权力越大承载力就越大,相对而言,权力越小承载力越小,中国城市的承载力大小不是完全取决于自然资源赋予的承载能力,实际上受到城市权力附着的资源承载力的影响。
他解释称,城市可以用权力去调动各种资源集聚在它的周围,从而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以此来推论,权力大的地方承载能力相应的大。
解决农民工进城问题,特别强调农民进小城镇容易,但是实际上小城镇恰恰承载能力不强,就业机会也小,产业项目也是集聚在大城市,大城市交通条件、能源供给条件都好,集聚得多了产业发展的固定成本很低,产业很容易发展。
户籍变迁
第一阶段 1958年以前 自由迁徙期
第二阶段 1958-1978年 严格控制期
第三阶段 1978年以后 半开放期
1980年10月确定对于迁移进行指标与政策的双重控制
1984年国务院发文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落户
1997年开始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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