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放学回家的孩子,在石市谈固小区“看似完好”的健身器上玩时,被重达数十公斤的支架砸伤头部,血流满面。家长多方奔走,也无人肯对孩子的伤负责。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省会很多老小区的健身器材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可因其权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这些健身器材监管和维护不到位,成为事故隐患。本来用体育彩票基金的钱为大家建设的公共健身器材,为何会面临这样的尴尬呢?
小区健身器伤了人
4月3日下午,12岁的男孩小李和同学小甘放学后,像往常一样,来到了谈固小区安装了健身器的场所玩。可谁也没想到,平日里孩子心中的“快乐游乐场”,今天却变成了小李“受伤”之地。
这天,一个名为“角力低拉机”可以比力气的健身器吸引了他们,出于好奇,他们决定玩一玩。
小李回忆:小甘先坐在了东边的坐板上,手握住连接中轴东边的两个拉环,然后招呼我和他比力气。我就学着他的样子,坐在了另一边的坐板上,手拉住了连接中轴西边的两个拉环。可谁知,我的手刚触到拉环,那个连接拉环的支架就朝我砸了过来,由于我来不及躲,就被一个大支架砸倒在地。当时,我根本不知道那个器材是坏的。后来在小甘的帮助下,我才慢慢地从支架下爬了起来。当时,我只感觉头晕晕的,用手一摸头,才知道自己流血了,血顺着头发一直流到了脖子。我赶紧拿纸捂住伤口,后来那张纸被血水浸透了。
小李害怕极了,到医院后,赶忙打电话通知父亲李新乐。李新乐看着医生一针一线缝合孩子头部的伤口,心疼极了。可他想不明白,好好的健身器怎么会伤着人呢?
事后,李新乐查看那台惹了祸的“角力低拉机”发现,原来一颗连接支架和中轴的螺丝没了,支架只是顶在了中轴上,让孩子误以为这台器械是好的。“还好只是支架处砸到孩子的头部,如果是连接轴坚硬的部分,那后果我真不敢想!”李新乐费力地举动着这个支架,心有余悸地说,“这个支架的重量少说也有30斤,砸到谁也受不了呀!”
李新乐认为,谈固小区居委会没有对损坏的健身器进行及时管理和维修,才导致孩子在健身时受了伤,所以居委会应该承担责任。但谈固小区居委会倪主任表示:“孩子出了事,我们表示同情,但我们不负责任。谁安的你找谁。”如果家长想要“赔偿”,居委会只能帮忙向上级反映。可几天过去了,李新乐没有等到任何消息。
究竟该由谁负责,说不清了
4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谈固小区健身区看到,“角力低拉机”的另一条“臂膀”处的螺丝也被拆除,“大家伙”完全成为摆设,不会再伤人了。可它砸伤小李的事,究竟该由谁负责?
居民:该由居委会负责
在此健身的林先生认为,小区安装健身器材是件好事,可安装后无人管理和维护才造成器材伤了人。当初不管这些器材是哪个部门为小区安装的,既然健身器材给了小区,小区就应该担负起监管和维护的责任,定期查看器材,发现器材损坏及时修理或张贴“告示牌”。现在健身器材伤了人,是小区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所以小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市民陈先生也同意这一观点,认为“健身区的器材使用警示牌上,写有如发现损坏后的报修电话,居委会发现器材坏了,就该拨打电话派专人来修。”
居委会:没有能力承担责任
谈固小区居委会倪主任表示,该小区的健身器材是2005年市体育局给小区安装的,这本来是件利民的事,可现在健身器材伤了人,居委会根本没有能力承担责任。“我们只能表示遗憾!因为我们没有能力解决这件事。”
他说:“4月4日那天,我们已将‘器材伤人事件’上报给街道办事处的文体科,希望他们派人维修,可现在我们还在等消息。”
记者问,听说有关部门安装健身器材时,和居委会签订了“由居委会负责维护和管理”方面的协议,是真的吗?他表示:“我不清楚有这份协议。”
区文体局: 发生事故由居委会负责
对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长安区文体局相关人员表示,发放健身器材时都和各受赠单位签有协议书,协议书中有规定: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由各居委会负责,发生意外事故,损失由居委会负责。
办公经费不多,哪有钱来维修
在走访社区调查“健身器材无人管”的过程中,记者也听到了受赠单位——居委会的声音:金马小区腾达园居委会白姓负责人表示,2003年区文体局给社区安装了这套健身器材,现在也该维修了,可受赠时,区文体局并没有明确说明健身器材权责范围,也不知要找谁维修。居委会没有钱维修,厂家规定的1年保修期也过了。
谈固小区的倪主任则说出了很多没有物业的老小区的心声:这类小区有难处——居委会一个月的办公经费是200元,可用这200元支付电话费都不够,哪还有资金来维修健身器?对于有物业的小区,物业可以成立专门的维修小队,派专人管理和维护。
他建议:“我希望各区文体局用专项资金成立一个二三人的维修队伍,不定期对辖区各小区健身场所的器材进行监管与维护,这样‘好事’就完美无缺了!”
正在想办法,希望居民珍惜器材
石市体育局: 希望市财政可以拨款
石市体育局群体处一负责人表示,《石家庄市全民健身路径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受赠单位拥有受赠健身器材的产权,负责维修和管理,并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公益性。
按常规,健身器如出现损坏,居委会首先应联系生产厂家,在保修期内由厂家负责维修。如果居委会联系不到厂家,那么居委会就逐级上报,最后由区文体局负责此事。现在的局面——健身器损坏后,无人理睬,主要是由于社区没有资金支付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区文体局的专项资金又有限造成的。
他表示,市体育局已将这一情况上报给上级部门,希望市财政可以拨款,用于维修损坏的健身器材以及更换需要报废的健身器材。
长安区文体局: 希望居民珍惜器材
长安区文体局石副局长表示,这些健身器材来之不易,受赠单位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制度或办法,对健身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广大市民在使用健身器材时,应珍惜和爱护这来之不易的健身器材。
“受伤”器材多了
据了解,石市小区、公园等处的公共健身器材,大多是市体育局从石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按一定比例投入建设的。
近年来,有关“健身器材伤人”事件屡屡发生,究其原因,多是受了“伤”的器材没人管造成的。
上周,记者走访了裕华区、长安区的8个老小区,发现各小区的健身器材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在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由于健身器没有专人监管和维护,才使得它们处于“很受伤”的状态。
健身器“缺胳膊少腿”
在东兴小区,健身区内的“三位漫步机”只剩下“躯干”不见“腿”,完全失去健身作用;多个健身器上大片的漆皮脱落,锈迹斑斑,可仍有很多居民玩耍。
在谈固小区的健身区内,记者发现4个转轮的“双人肩关节康复器”有一个转轮丢失;“上肢牵引器”的两个“胳膊”如今也只剩一个,器材立在那儿成了“独臂将军”。
怕伤人 健身器被拆
在金马小区腾飞园内的健身区,记者看到原本安装在这里的健身器材都没了踪影。据居民朱阿姨介绍,2000年她一搬到这个小区,这里就有10件健身器。可去年春天,这些健身器全部被人拆除,听说是因部分器材损坏严重。
记者从该小区居委会了解到,由于健身器材使用时间长了,怕伤人,所以区政府文体局就将其拆除了。
制度不完善 是关键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田学斌:
健身器材无人管理,表面看是社区管理部门推卸责任,实质上反映了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社区的过程中出现的责权配置失衡、权责不明的问题,带有普遍性。就事论事,孩子受伤应当得到小区的赔偿,经费不足,请求政府支持可以解燃眉之急。要治本,就必须加快社区制度建设,明确小区的责任和权利、职能与经费,该授权的授权,该拨款的拨款,该签的协议也不能口头说说了事。当然,如果有办法引来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建设,社区经费难题就能破解,而健身器材的“健康”运转也就有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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