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击球员的正确击球位置,应在围成击球区的四条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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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球 |
(1)当击中球时,击球员有一整只脚,完全跨出击球区,并且触到地面或本垒板时,造成违规击球。 ★状况:击中球时,脚尖触碰本垒板,而脚跟仍在击球区之内,是否造成违规击球? ★解答:不造成违规击球,其击球效果有效。 ★说明:一般穿着球鞋的脚大约28公分,而本垒板距离击球区是15公分。本状况的脚尖可能有5公分碰触本垒板,而仍有8公分的脚跟在击球区之内,所以不算违规击球。如果整只脚都跨出击球区而碰触到本垒板,则要判违规击球及出局的。本状况在日本职棒中央联盟曾发生,其判决与本解答完全一致。 (2)投手已就定位准备投球时,击球员不可以自原击球区,横过捕手前方,至另一边的击球区。 (3)击球员不可以持违规球棒进入击球区。 判决:以上三种状况,比赛暂停,判击球员出局,跑垒员均不得进垒。 (4)击球员不可以持改造球棒进入击球区。 判决:比赛暂停,判击球员出局,跑垒员均不得进垒。不需事先的警告,直接宣判该击球员驱逐出场。 (5)当裁判宣告“比赛开始”后,击球员要在10秒之内完成击球准备动作。 判决:如果击球员在10秒内未进入击球区,裁判员继续宣告一好球。投手不必投球,为死球状况。
2.攻击队球员,应按照攻守名单上打击顺序轮流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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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队打击顺序应填写在攻守名单上,于比赛前,由经理或队长签名后送交主审,主审将送给对方的经理或队长备查。 (2)打击顺序整场不可变动。遇有替补时,替补员取代被换下场球员的打击棒次。 (3)每局的第一位击球员,必然是前局最后完成打击席次球员的下一位击球员。 判决:打击顺序错误,简称错位击球,是属于防守队的促请裁决权利,可以由防守队经理、教练或适当球员提出,并依照以下规定,根据防守方促请裁决时机来判决及处分。 a.错位击球员在打击区内,未击出前:更换正位击球员,承袭球数打击。 b.错位击球员已完成打击,投手未投下一球之前:本来应该完成打击的正位击球员被宣告出局,一切有关的进垒得分出局均无效。被宣告出局者的下一棒将轮到打击。 c.错位击球员已完成打击,投手也投出一球(合法及违规)之后:没有人会因错位击球而被宣告出局。错位击球员被认定为合法,成为正位击球员,下一棒将继续打击。因为错位击球而被空过的各棒次击球员,变成少打一次。 d.受到错位击球影响,应打击者同时是垒上跑垒员时,可以跑垒任务优先,不必担任打击,更不会被施以处分,仅算轮空,而由下一棒成为正位击球员。 (4)第三出局的产生,是在击球员未完成打击前,该击球员在下一局中,将担任第一位打击,原有球数均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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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击球员不可以因为步出击球区的动作,妨碍捕手处理击出之球。站立在击球区内的故意妨碍,也不可以。 判决:妨碍时,宣判死球,击球员出局,所有跑垒员依裁判认定,返回妨碍发生时合法占有之垒。
4.攻击队的各成员,均不可以妨碍试图处理界外飞球的守备员的处理行为。 判决:妨碍时,宣判死球,击球员出局,所有跑垒员回到投手投球时所占之垒。
5.击球员不可以在界内区,用球棒第二次碰击界内球。但是击球员站在击球区内,手中所持球棒在界内区第二次碰触到击出之球时,宣告界外球,击球员不出局。 判决:判决在界内区二次碰击界内球的击球员出局,宣判死球,所有跑垒员不得进垒。 注:击球员完成打击后丢落的球棒,与击出的滚地球在界内区碰触时,只要裁判认定,并非故意去改变球的滚动方向,击球员将不被判出局,比赛继续进行。
6.下列情形,主审宣告好球。 (1)合法投出的球,在落地之前,通过了好球带时,击球员虽未挥棒,也是好球。碰触到本垒板,未被挥击的球不能判好球。投出之球,落在本垒板上,或本垒板前地面,为坏球,击球员不能违规去打击这种球。 注:如果击球员先挥棒而未击中,落在本垒板前或板上的球,宣判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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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出之球挥棒落空时。 判决:(1)(2)宣判好球时为死球。 (3)捕手接住擦棒球时。 判决:擦棒球成为第三好球时,击球员出局。 (4)两好球前的界外飞球,没有被合法接住时。 (5)挥棒落空的球,触到击球员身体任何部位。 (6)两好球前,在击球区内,击球员的身体或衣服的任何部份,被击出之球碰到。 (7)投出之球,在好球带内碰到击球员。 判决:这些情形都是死球,跑垒员必须返垒,不会被判出局。
7.下列情形,主审宣告坏球。 (1)未被挥击的投出之球,未通过好球带、未到达本垒板以前已先落地、直接碰触本垒板,这些情形应判坏球。 (2)违规投出之球。 (3)投出之球在好球带以外碰到击球员。 (4)捕手未把接捕的投出之球直接回传投手时。 (5)投手未能于10秒内投出次一球。 (6)投手的热身投球,每超过一球时,宣告一坏球。 判决:所有情形为死球,跑垒员不可进垒。
8.下列合法击出之球为界内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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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野球:滚动或静止在本垒、一垒连线以及本垒、三垒连线所形成的界内区内。 (2)反弹球:在通过一、三垒包时已经反弹,并且在通过一、三垒包瞬间是在界内区之内或上空。 (3)触到一、二、三垒包的球。 (4)在界内区或上空,碰触到任何裁判员或球员身体或衣物的球。 (5)飞越一、三垒包,而第一次落点在界内区的球。 判决:(1)~(5)比赛继续,跑垒员可以负险进垒,击球员除非因内野高飞球规则之宣告而出局外,皆成为击跑员。 (6)在界内区上空,直接飞越外野围栏的球。 (7)全垒打距离女子为80公尺,男子为85公尺。当外野围栏或看台距离够标准时,直接飞越或上看台之球为全垒打。距离不够远时为二垒打。二者皆为界内球。 (8)击中界内界外线标竿的球。如果标竿同时指示全垒打墙,此球判为全垒打。
9.下列合法击出之球为界外球。 (1)球未超过一、三垒时滚动或静止在两边的界外区上。 (2)反弹球,在通过一、三垒时,是在界外区或其上空。 (3)超越一、三垒包的飞球,在界外区直接落地,或被防守员碰触。 (4)在界外区或上空,碰到裁判员或球员身体或衣物的球,或是碰到其他外物的球,都是界外球。 (5)在打击区内碰到击球员的击出之球。 (6)击球员在击球区内,击出之球,经地面或本垒板立即反弹,以致于再次触到球棒时。 判决: a.合法接住界外飞球时,击球员出局,比赛继续。界外球未被合法接住时,皆为死球。 b.两好球之前的界外球计为一好球。 c.跑垒员于界外球接落时,可以安全返垒。于成功的合法接住界外球时,可以负险进垒,其正确的离垒时刻,是守备员接触到飞球的第一次碰触时刻开始。
10.擦过球棒的球,其高度不超过击球员头部,直接为捕手合法接住的球,称为擦棒被捕球。未接住者,成为界外球。 判决:宣告一好球,为死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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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下列情形,击球员出局。 (1)第三好球挥棒落空,并触着击球员身体任何部份时。 (2)击球员使用改造球棒进入击球区时,除判出局外,并判驱逐出场。 (3)击球员使用违规球棒进入击球区时。 (4)当宣判第三好球时。二好球后的第三球,击成界外球,虽未接住也算出局。 (5)当触击或砍击成为自下向上反弹球时。 (6)击球员进入击球区未戴标准头盔,而在投手投球出手时。
12.野手使用违规手套处理击出之球时,击跑员不会被判出局。 攻击队教练,可采取有利于自己的方式,选择依照原球数由原击球员重新打击,或者选择维持现况。
13.次击球员(On-DeckBatter) (1)攻击队中棒次紧接着击球员者,称为次击球员。 (2)次击球员应在靠近本队休息区的次击球区内准备击球。 (3)下面两种情形,可以离开次击球区: a.成为击球员。 b.指示跑垒员由三垒向本垒跑垒。 (4)当次击球员有妨碍到守备员意图刺杀跑垒员的行为时,最近本垒的跑垒员将被判出局。 (5)次击球员不可以妨碍野手处理界外飞球。 (5)次击球员使用不合规定球棒热身,经规劝而不改正者,驱逐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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