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最高支付限额53.2万元,是我市平均工资的19倍,远高于国家医改的“6倍”标准
城镇职工的医保待遇又要提高了。昨日,市人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市将再次上调市级统筹区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调整幅度是从现行每年最高支付40万元,上调到每年最高支付50万元。 新政策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就医出院的参保患者,可依据相关规定到就诊医院按新政策结算。
支付限额提高10万元
大额医疗互助基金,主要是解决参保患者门诊、急诊和封顶线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问题,而“大额医疗费”是指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封顶线的费用。
目前,市级统筹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封顶线是3.2万元,这就是说,超过3.2万元的将由大额医疗基金支付。
新政策中,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的支付限额将上调到50万元,而之前执行的标准是40万元。
据悉,新政策出台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封顶线仍为3.2万元,但参保职工患病,在当年可以享受到的最高医疗保险待遇是53.2万元。这比起政策调整前的43.2万元,整整多出了10万元。与国家医改提出的“将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相比,远远超过了国家的这一要求,是我市2008年社平工资(26985元)的19倍。
据测算,这一政策的实施,一年将为主城九区医保参保人员减轻6700万元的医疗费负担。
不需多缴一分钱
支付限额提高了,参保职工的缴费负担会不会增加呢?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调整尽管参保职工报账的上限提高了,但职工每月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和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标准不会发生变化。
据悉,我市医疗保险缴费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医保费、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这次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上调,是我市连续三年第三次上调。
2007年待遇调整前,市级统筹区参保职工享受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20万元,而在当年,我市就将这一标准上调到了30万元。到了2008年,我市又连续第二次将这一标准上调至40万元。
此次调整,是3年来我市连续第三次上调。
此次调高大额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意在提高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参保职工能够享有更好的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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