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李先生给记者发来短信:刑法规定,诈骗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这个案子侵占医保基金已超过5000元”。
举报人怀疑“医保卡套现”
姐姐“居然发展到勾结某些医疗部门,骗取更多的非法所得”,李先生如此称。他说,他不相信此案仅仅是冒名顶替,他怀疑,这里面甚至有“医保卡套现”的嫌疑。
李先生说,他曾上网搜索了“医保卡套现”,长春、沈阳等地都出现过这一现象,基本流程是:用医保卡开来药,中间人给持卡人一部分现金,自己再把药卖出去,赚取差价。从网上的新闻可以看到,“医保卡套现”已不单纯是某一个地域的个别现象了,这个套路让很多人趋之若鹜,已经威胁到参保人员的“救命钱”,从一年前的购买食品、化妆品,到现在的直接提取现金,医保卡在不法人员手里越来越成为“发财”的工具。
李先生说,根据他的了解,人民日报记者曾于2006年年底在郑州暗访了12家省医保定点药店,发现医保卡几乎变成了“购物卡”,在其中9家药店可以刷卡随意购买医保目录以外的商品,甚至包括化妆品、洗发水等日用品。
因此,李先生相信他姐姐的事儿只是“冰山一角”。他认为,要是10个人参加医保,10个人都去套现,医保体系恐怕就要崩溃了。李先生不否认他们姐弟间的尖锐矛盾,但他的举报不是为了报复姐姐,因为“她盗用医保卡,不但损害了我母亲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吞食了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这是法制社会绝对不能允许的,要防止此类事件的蔓延”。
医疗单位承认“工作疏忽”
李女士私下把母亲的医保卡借给朋友,朋友的母亲是真住院了,还是像李先生怀疑的那样,仅仅在病历中挂个名,实际是“医保卡套现”呢?
“怎么可能套现呢?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事儿!”郑州仁济肿瘤医院综合五病区负责人一脸苦笑地告诉记者,“这是我们工作的疏忽,让冒名顶替的人钻了空子。”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0月4日,一位老太太被送进了医院综合五病区,经查,患的是“肺部感染、冠心病、高血压”。由于正值国庆放假期间,管科医生也没有认真核对医保卡上的照片和患者本人是否为同一人,因此酿成了错误。
记者提出看病历的请求。综合五病区负责人再次强调,是工作疏忽,没有认真核对,由于举报的原因,病历被市医保中心调走了。他苦笑道,病区为此也付出了代价。
在该院,记者看到了一份“检查”:由于我科管理不严格,工作中出现漏洞,未认真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和证件核对,给他人造成冒名住院的机会,使医疗保险基金流失,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据了解,目前,该病区已停业整顿,管科医生工作已暂停。
涉事科室定点资格被暂停
郑州市医保中心主任尚民生告诉记者,接到关于此事的举报后,中心高度重视,反应迅速,组成专门调查小组,调查了医院、持卡人、冒名顶替者。
经查,冒名顶替住院者确实住院进行了治疗。随后,中心作出了稽查处理通知:经调查,举报属实。因此,要求院方追回冒名顶替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暂停郑州仁济肿瘤医院综合五病区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要求院方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等待进一步处理。
据透露,在初步的处理之后,院方可能面临着更严厉的处罚。
郑州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透露,根据中心和院方签订的《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就医时,院方应认真进行身份识别和证件核对,发现就诊者所持的医保卡与身份不符的,应扣留医保卡,并及时通知医保中心,因院方管理不严导致冒名顶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心不予支付,并扣留院方的质量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中心可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其责任;中心查实院方违反有关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造成流失的,扣除质量保证金,暂停责任医师对参保人员的处方权或暂停相关科室收治参保人员,情节严重的,终止协议。“这就是说,最重,郑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取消院方医保定点资格。”
套现尚未有“现象性”发现
2008年年底,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业人员对149家定点医疗机构、244家定点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违反《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和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查出有违规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41家、定点医疗机构35家。
通过检查发现,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主要是超剂量用药、乱检查、挂床住院、冒名顶替等,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主要是将非医保范围内的药品、保健品、滋补品、生活用品等使用医保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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