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用血时,可按无偿献血量二倍免费用血吗?为什么我无偿献了600ml的血,自己用了400ml还要自掏腰包? ”合肥市民蔡女士说,最近一次的输血经历让她很不满。
今年3月30日,蔡女士因患子宫腺肌瘤到医院做手术,4月3日手术中输血2袋共计400ml,共计636元。
5月6日,她拿着相关材料前往合肥市中心血站报销,却被告知不能全额报销。蔡女士很纳闷,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用血时,凭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无偿献血量二倍免费用血,“我献了600ml,用了400ml,为什么不能全额报销呢? ”
记者看到,在蔡女士的献血光荣证上,清楚地记载着“2000年10月4日献血200ml,2003年3月9日献血400ml”的无偿献血记录。据蔡女士介绍,当时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他们只能按照220元/袋的价格进行报销,医院的收费过高,也就是说蔡女士只能报销440元钱,工作人员还拿出一张其它医院的报销单据给蔡女士看,表示医院按220元/袋进行收费的,义务献血的患者都能得到全额报销。
蔡女士认为,既然国家有明文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用血时,可以按无偿献血量二倍免费用血,那么自 己在 不超 过1200ml的范围内就应当是免费使用的。至于价格问题那是血站和医院之间的事。
在接到蔡女士的反映后,记者遂致电安徽省血液中心合肥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一位工作人员在听了记者的叙述后表示,确实只能报销440元,因为血液价格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定的,中心血站只能按照核过的价格对义务献血用血者进行报销,而不可能做到医院收多少就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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