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云南红河“刺五加注射液”案在开远市人民法院开庭。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向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非法经营罪和偷税罪两罪指控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公司在开远的业务员侯宝山。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后,法庭宣布延期判决。
指控
非法经营罪和偷税罪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侯宝山自2002年至2008年在开远销售黑龙江完达山药业公司的刺五加、双典莲等注射液,但他在销售中,没有营业执照,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先后向开远的工人医院、血栓病医院、解化医院、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销售的近50万元的药品中,还开具了大量假发票。
案发后,侯又自行刻制了完达山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私自制作了一份完达山的授权委托书,已犯了非法经营罪。在销售的近50万元药品中,已偷税22000余元,犯了偷税罪。公诉机关请法院以数罪并罚形式对侯宝山给予刑事处罚。
辩护
认偷税不认非法经营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侯宝山在法庭上都一 一认罪。但是,侯宝山的辩护人凌云昆律师却当庭提出了异议,她认为侯宝山只犯有偷税罪而不犯有非法经营罪,况且偷税的数额也不是公诉机关指控的那么多。
辩护人辩护称:侯从2001年到开远至案发时,都一直受完达山昆明负责人张国宏的口头委托,负责开远的销售,根据规定,侯只能在开远销售而不能到开远以外的地区销售,而其他人也不能到开远来销售。在销售的药品中,侯也只销售完达山生产的药品而没有销售其他厂家的药品,完全就是医药代表的身份。而他负责的范围就是一个片区业务员,其上级昆明片区的销售都是合法的而不是非法的。
在对偷税罪的指控中,辩护人辩称:在侯所销售的49万多元的药品中,开具的假发票只有34张涉及金额22万多,而其他17万元的销售额都是完达山制药厂开具有正规发票,这些都是完税的。况且,侯的偷税跟完达山制药厂的管理不善有关,因此购买药品的单位都有正规的财务管理,完达山销售药品后就应当向购买方提供正式发票。
被告
不知哪个环节出问题
法庭上,侯宝山承认自己犯罪了,愿意按照国家的规定补交税款,同时,他也承认刺五加注射液出事后,对受害家庭和受害者带来了严重伤害,自己愿意承担责任。同时请求法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庭审结束后,侯宝山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称:到现在都不知道刺五加药品究竟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因为厂里销售这个药品已经20年了,从来没有听说出过什么事。对指控的非法经营罪,他称也有自己的不同看法,自己就是一个打工者,负责在开远的业务,出事的药他也没有动过,所挣的钱就是药品的差价。对于没有经营权这件事,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不合法的事,是出了事后才知道的。对于偷税这件事,他称确实不应该开假发票,药品销售后到昆明办事处开正规发票就是了。他说厂里其实是鼓励多销售的,都会正常提供发票的。
侯在法庭上还承认: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的那批药,自己当时发货时也发现了包装有一些问题,但是没有想到药品会有问题,也没有采取更多的措施就让货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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