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讲到:鼓励各地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据了解,《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将上报国务院审议。
2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曾称,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值得关注的是,“中央财政支出没有一分钱用于农民养老”的现实状况将改变。
“从目前的讨论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方案中,基础养老金是亮点。”在杨团看来,方案的结构是对的,既照顾了现状,也考虑到了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
杨团是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曾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之邀,参与新农保试点方案的讨论。
成稿于去年10月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勾勒出未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计划:2009年试点,2012年参保率达到50%以上,2017年参保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传来的消息是,该指导意见将上报到国务院,根据国务院的最终决定展开试点。
60元基础养老金拟由中央财政提供
参与新农保试点方案的讨论后,杨团认为,“基础养老金”值得关注。
一个现实情况是,小农户收入不稳定,而养老金的领取是与保费缴纳多少挂钩的,交得少就领得少,甚至不能保证最低生活标准。
在杨团看来,政府的责任非常重要,首先要保基本,提供基础养老金,这是在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之外,政府额外提供的。
他认为,基础养老金可以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调整。目前全国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57元,农民的基础养老金定在60元比较合适。
一份内部资料显示,60元的承担方式有两个方案,一是中央承担20元,地方承担40元,还有一种方案是完全由中央承担。
而目前的这份“指导意见”中规定,60元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提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再安排资金以提高当地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这将一改过去“中央财政支出没有一分钱用于农民养老”的局面。
年满60岁缴费累计15年有望享基础养老金
中央财政拨钱了,还有一个如何分配的问题。
“指导意见”中规定,年满60周岁,缴费累计15年的参保人,可享受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年满60岁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加2元。
方案也考虑到了特殊情况,那些到了60岁、但缴费累计不够15年的人,可以补缴。
试点开始时已超过60岁的人,补缴时可以享受减免,年龄增加一岁,缴费年限递减3年。试点开始时已超过65岁的,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指导意见”同时强调,减免的政策只适用试点刚开始的几年,而且,老人享受减免政策时,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个人账户欲实账管理并允许跨地区转移
根据“指导意见”,年满16岁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新农保。农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账户,实行实账管理,避免养老保险出现空账。
农民个人缴费多少、相关补助多少、积累资金每年产生的利率回报,都将记进账户,农民能看得清清楚楚。
到了60岁时,参保人可以根据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总额和当时的平均余命,来确定养老金的领取标准。
如果以70岁为平均寿命,到了60岁以后的平均余命就是10年,合120个月,那么就按账户内资金总额除以120作为每个月的发放标准。如果寿命超过70岁,每个月还继续按原来标准领取养老金,这部分由统筹资金支付。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思路中,对新农保将实行低标准起步。初步设想试点阶段的新农保基金,以县级为核算平衡单位。
缴费标准以当地县上一年人均收入的4%—8%为标准,参保人可以自愿多缴,但最高不超过30%。
“指导意见”还规定,新农保实行后,允许跨地区转移,并按新参保地的标准核算,享受相应待遇。
争取年底前试点覆盖全国10%县(市、区)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时机,一直备受关注。
去年11月16日,在2007—2008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赵殿国到会发言,他表示目前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
他说,我国财力增长迅速,可以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险,现在全国60岁以上的人口有1.5亿,其中农村人口占到1亿左右。
如果财政给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提供60元的基础养老金,一个人一年是720元,全国1亿农村老年人口是720亿元,相当于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的2%。
用赵殿国的话说,“用2%的中央财政支出就能建立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个更近的目标是,今年2月19日,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说,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争取年底前新农保试点覆盖全国10%的县(市、区)。(记者 钱昊平 北京报道)
“解决农村养老,各级政府都应担责”
农村社会保险司副司长和相关专家为农村养老困局把脉,土地养老和养儿防老已渐失意义
近日,针对农村养老问题,本报记者分别采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听取他们剖析中国农村养老现状,追溯农村养老制度,并给予务实的建议。
“一个国家不可能是在财政多到没地方花的时候,再去搞农村养老保险。”——刘从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副司长
“中央财政一定要拿钱,现在我们的税收,中央拿了大头,那么就该有财权和事权的统一。”——杨团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有一段时期,人们认为农民有土地就可以养老了,政府可以不管。但中国人多地少,很多地方的土地收益又非常低,不能承担保障功能。”——吕学静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
“自古确实有养儿防老的观念,但那是跟农耕文化相适应的。到了今天,仅靠家庭养老是不行的。”——唐钧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
老龄化的不良后果落在农村
新京报:农民的养老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应该如何看待农村养老问题的紧迫性?
唐钧(以下简称“唐”):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老龄化的不良后果又会落在农村,这就迫切需要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
新京报:为什么会落在农村?
唐:中国是一个城乡二元社会,二元结构导致很多农村的年轻人进入城市,充实了那里的劳动力。所以,城市相对感觉到的老龄化带去的压力比较小。但农村就不同了,大量年轻人外流,老年人的养老、经济来源、服务料理、情感慰藉都成问题。
新京报:能否用数字来说明老龄化给农村养老带来的压力?
杨团(以下简称“杨”):先说全国的老龄化,一是老龄人口规模巨大,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53亿,其中农村超过1亿;二是老龄化发展迅速,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由7%提升到14%,发达国家大多用了45年以上的时间,我国只用了27年。
至于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而且农村的贫困老人也多于城市,是城市的3倍。
土地养老和养儿防老已渐失意义
新京报:农民都是有土地的,这不能承担养老保障功能吗?
刘从龙(以下简称“刘”):这儿有几个问题,首先是土地的产出比例在下降,1978年农民收入中,第一产业的比重占到91.5%,1998年下降到57.2%,现在个别地区已经下降到1/3以下。
另一个问题是中国的土地产权是不完全的产权,集体所有,不能像德国那样,农民老了可把土地让下一代继承而从政府那里拿到一笔养老金。
吕学静(以下简称“吕”):这实际上有个认识问题,有一段时期,人们认为农民有土地就可以养老了,政府可以不管。但中国人多地少,平均一人才一亩多地,很多地方的土地收益又非常低,不能承担保障功能。
现在允许土地流转了,但流转出去以后,如果社会保险跟不上,农民养老的钱还是解决不了。
新京报:大多数老人都有子女,“养儿防老”的观念自古有之,不能发挥家庭的养老功能吗?
唐:自古确实有“养儿防老”的观念,但那是跟农耕文化相适应的。
农耕社会,人口不轻易流动,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说法。但现在,人是要远游的,难以在身边照顾父母,孝道文化的经济基础不一样了。
所以说,到了今天,仅靠家庭养老是不行的。
刘:家庭养老还因子女数量减少、家庭小型化而弱化,1980年到2000年,农村平均家庭规模由5.54人减少到3.65人,这都会使家庭养老的功能弱化。
农民曾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
新京报:农村的养老问题该如何解决?
刘:应该有养老保险制度,除了土地和家庭养老的功能弱化之外,我国大多数地方的集体经济已经“空壳化”,集体的扶持力量在减弱。
而且,随着农民的生产、生活与市场联系得越来越紧密,新的经济基础也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京报:新中国成立后就有过保险条例,当时对农村的养老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吕: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只是针对城镇职工,农民没有享受到。
杨:这与体制有关,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给工人发工资,也给工人发退休金。
对农民的管理是由公社、合作社来行使,但农民都是分散的小农户,收入不稳定,不能像工人那样去缴纳养老保险,也就没法提取养老金,最终只能是各家提取各家的积蓄,包括劳力,一代一代地养老。
至2006年大约5000多万人参加农保
新京报:那对农村养老制度的探索起步于何时?
刘:上世纪80年代之前是没有农民养老保险的,50年代,只是解决了五保户,以及“三无”对象,也就是陷入了贫困的人才有社会救济,并没有惠及到普通的农民大众。
1986年,国家“七五计划”提出建立农保,当时开始有农民外出打工,收入有所增加,先在江浙一带的乡村试点,建立了养老基金。
1991年,民政部向国务院报告,提出在一些县进行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并选择了山东的五个县进行试点。
1995年到1997年,全国2900个县中有2123个县引进了此项制度,参保人数达到了8200多万人,参保率为9.47%。农保制度的覆盖范围和参保人数都达到了巅峰。
新京报:为什么参保率还不到10%就达到了巅峰?
刘:1998年,国家整顿保险业,农村养老保险进入暂停整顿时期,1999年国务院又提出要在农村搞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收费较高,进行不下去。
也是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农村养老的职能从民政部改由劳动部负责。
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又开始搞了。
新京报:重新启动的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如何?
吕:不是很好。2006年,参加农保的大约是5000多万人。
农村养老突破不大面临资金难题
新京报:农村养老突破不大,主要原因是什么?
吕:除了政策,主要是资金问题,农民的收入不稳定,难以投入更多养老保险资金。而政府对农村和城镇的态度不一样,目前,城市4000多万退休职工,中央政府去年的养老支出是1000多亿,而对农民的养老保险则一分钱没有。
杨:即使从平等的角度来说,也是不能丢掉农民的。最近几年,政府开始要求用工企业为农民工上保险,但去年的一场经济危机,他们又被迫返乡了,再次成为农民。
新京报:中央财政没有投入,各地试点的资金都是如何解决的?
刘:1991年开始搞县级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时,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但不是财政支持。政策扶持就是一些地方办了农民养老保险可以适当减免税收。
但农村社会的养老是需要政府补贴的。农业的特殊性在于它是弱质产业,生产、销售不仅取决于市场,还受到自然条件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作为弱质产业,理应受到保护。
新京报:有没有地方财政已开始补贴农村养老?
刘:据我们了解,目前地方投入财政试点农民养老保险的已经覆盖了464个县。
这当中,投入最多的是县级财政,这几年也有些市级财政开始投入,省级财政投入的最少,只有北京、天津等少数地方。
中央财政一定要拿钱支持
新京报:没有中央财政的统一支持,没有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会有什么样的问题?
吕:首先是覆盖面窄,其次是保障水平低,这样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就不高。还有些地方的措施只是应急性的,没有制度化,也就缺乏持续性。
新京报:这个问题怎么化解?
杨:中央财政一定要拿钱,现在我们的税收,中央拿了大头,那么就该有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可在我国,有些人还认为农民养老是地方事权。
而且从操作的层面来说,也应该由中央拿钱。我们各地发展不平衡,如果让地方拿钱,可能北京、上海的地方政府有钱,但西藏、青海就拿不出钱了。
当然,我国的农民基数过大,不能完全由中央财政拿钱。
刘:在中国,完全由中央拿钱确实有难度,由任何一级财政单独承担都有难度,所以各级政府都应该承担责任。中央财政可以提供最基本的补助,具体操作时不同地方可采取不同标准。
试点方案准备以国务院名义下发
新京报:社会各界都在呼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们目前具备这样的条件吗?
刘:应该说我们面临比较好的机遇,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说是明确了方向。而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占世界第四,有了经济基础。另外很多地方的试点工作,也积累了很多经验。
经过两年多的调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形成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初稿,即将上报国务院审议,会安排部分中央财政,用于农民养老保险,但具体的比例和方式还在讨论中。
新京报:问题是今年的经济状况不好,这会否影响到试点工作的开展。
刘:一个国家不可能是在财政多到没地方花的时候,再去搞农村养老保险。
新京报:如果这个试点方案能推行,是否可以说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
刘:可以这么说,现在地方的试点办法都不一样,方案出台后,意味着有了统一的制度。
这次这个方案准备以国务院的名义下发,所以说,方案一旦获得通过,意味着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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