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团圆相聚的宴席必不可少,“食物相克”的说法,再次引起人们关注。在一些门户网站上,涉及“食物相克”内容的文章、视频时常可见;在当当网、卓越网等购物网站上,有关食物相克的书籍总共有百余种,均打着营养师的旗号。
“食物相克”现象在生活中普遍存在吗?有没有科学依据?不同食物搭配“不当”是否会影响营养吸收甚至导致中毒、死亡?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为此采访多位营养学、医学专家。
“食物相克”会致死吗?
【回应】 没有临床报告,早在1935年就被人群试验否定
田螺和蚕豆同食会肠绞痛、兔肉和芹菜同食会脱水……“食物相克”的说法,引发一部分人对饮食的担忧。这种说法从何而来?
中国营养家学会名誉会长葛可佑说,“食物相克”的传说由来已久,但仅是传说,未见科学证据。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主任医师徐凤芹介绍,“食物相克”论在中国民间流传颇广,早在1935年,南京就有民间传说香蕉和芋头混吃导致食物相克而中毒。这一年,营养学界泰斗、南京大学教授郑集决定通过试验来验证“食物相克”导致疾病的说法。他搜集了民间传说中的184对相克食物,从中选择人们日常生活中同食机会较多的香蕉与芋头,花生与黄瓜,葱与蜜,烘青豆与饴糖,鳖与马齿苋,蟹与杮,蟹与石榴,蟹与五加皮酒,蟹与荆芥,鲫鱼与荆芥,鲫鱼与甘草,牛肉与粟,及皮蛋与糖等14组食物,让动物和人试吃,在食后的24小时内,所有被试动物及人的表情、行为、体温、粪便颜色与次数等都正常,“食物相克”导致中毒的论调被推翻。2008年兰州大学与哈尔滨医科大学也做了类似试验,受试者并无明显不良反应。
北京中医药大学养生康复系主任林殷也指出,“食物相克”的说法毫无意义,既没有临床报告,也已被人群试验所否定。
“在营养学上,没有食物和食物的禁忌,只有食物和疾病之间的禁忌。”北京朝阳医院营养科营养师宋新认为,患有某种疾病,对某些食物要忌口,比如说患者血脂高,就不要吃高脂肪的食物。
“传说‘羊肉忌西瓜,鸡肉忌菊花,同食则中毒。’但这些食物在餐桌上常常同吃,也没见谁中毒啊!”中国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说。她认为,所谓“相克”的说法可分为两类:一类与“降低营养吸收”或“造成某种营养素破坏”有关;另一类与中毒、生病等有关。前者几乎没有危害性,而后者因食用某些食物出现危害是有前提的。以虾和维生素C同食为例,传闻说会中毒,理由是虾含有浓度很高的“五价砷化合物”,维生素C会把它转化成剧毒的三价砷即砒霜,进而流传起海鲜不能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的说法。而实际上,100—200毫克的砒霜才有致命危险,我国一般鱼类砷含量标准是0.1毫克/公斤,也就是说,合格的水产即便吃10公斤,再加上足够多的维生素C,也不会中毒。
有些食物同吃为何引发不适?
【回应】 与食物不卫生、烹饪方法不当、饮食无节制及个人体质有关
人们吃东西后有时会胃肠不适、皮肤瘙痒甚至食物中毒。这是“食物相克”引起的吗?
“这种症状与食物不卫生、含寄生虫、烹饪方法不当以及个人体质等有关。”上海东方医院中医科主任张春燕表示,在多年的行医经历中,她从没碰到因“食物相克”导致死亡的案例。对于网传相克食物致病的原因,张春燕归纳为两类:一是源于现代科学中的化学理论。如海虾与维C;二是食物寒热温凉搭配。如羊肉配大蒜,两者同属大热食物,同食会上火。
林殷将163种统计到的所谓的相克食物进行归类分析,发现这些食品有5个特点:一是外来物种比较多。二是肉食类尤其是水产品类占比较高,这类食品富含高蛋白,易腐败和感染寄生虫,也容易引起人体过敏。三是生食类食品。四是发酵食品如腌菜等。五是食用菌类,有可能因误食而引起食物中毒等。上述食品如果食用不当,也会出问题,与合食无关。
“食物中毒和‘食物相克’不是一个概念。”宋新说,食物中毒,是指某种食物中含有害物质,如不洁食物、毒蜂蜜中毒、河豚鱼中毒。而所谓的相克是指食物相互作用,对人体产生不良作用。宋新表示,自己在医院工作10多年,没有遇到因“食物相克”来治疗的病人。
“对于某种食物来说,只有不适宜的体质,没有相克的食物。”张春燕认为,有些人肠胃功能弱,吃了蟹再吃柿子会腹泻,但不是所有人都会如此。对于同食两种食物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传闻存在误导和夸大。
对于大家比较了解的吃海鲜喝啤酒会诱发痛风的说法,上海市营养学会理事、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营养科主任高键认为,海鲜和啤酒都属于高嘌呤食物,单独吃、与其他食物一起吃,都可能引起敏感人群痛风发作,与相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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