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接到热线电话称:“呼和浩特市精神病康复医院一位张姓患者在吃馒头时,突然倒地身亡……”
当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精神病康复医院了解情况。据医院护士回忆:“11月9日上午10点多,我们查完房在办公室坐着,病房那边打电话过来说,张某跌倒了,赶快过来一下。据他们反映,当时病人站在中间,‘哗’的一下倒地,见状人们过去扶他,一看嘴里面含着馒头,手里也拿着馒头,人们怀疑是被馒头噎住了,赶快就给他掏,掏出一部分来……当时张某二便已经失禁,然后大伙儿给他拍背、胸围心脏按压,那会儿患者面色和嘴唇青紫,给用了点药什么的,就没有抢救过来,一看瞳孔也散开了,各种反应也没有了……”
据死者家属对记者说:“我父亲在这里长时间住院,前两天我们接到父亲原单位的电话,说我父亲去世了,我们就去医院问询,医院的人当时说已经去世了一天一夜,直接拉到火葬场了。问医院死亡原因,说是吃着馒头突然倒地死亡,死因不明。”
当日,呼和浩特市精神病康复医院段副院长对记者说:“这个病人也许当时是噎食,也许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死亡。监管方面我们不能限制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而且一个病房很多病人,我们护士就几个人,不可能全部监护到,病人死亡后,我们联系不上患者家属,只能通知患者原工作单位,如果家属认为我们的处理不当,可以去走司法程序。医院嘛,死两个患者是很正常的。”
对此,内蒙古恒众尧律师事务所吴军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但从本案的案情来讲,这个死者的死因不是很明确,需要通过死因的鉴定来确定医院是否有过错。”
截至记者发稿前,死者家属和医院双方还在协商调解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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