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10岁女孩小静(化名)接种了疫苗,此后便出现过敏性紫癜、肌体组织严重损伤、吐血等一系列不良症状,曾一度病危。虽后被救治成功,但原本天真活泼的女孩身心都受到极大创伤。
小静的爷爷张兰亭认为,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违规接种,应承担过错责任。究竟跟接种疫苗有无关系?7月18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投诉】10岁女孩接种疫苗后吐血
上午,张兰亭告诉东方今报记者,2010年11月,在洛阳市天津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他10岁的孙女小静接种了一种名为“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并付了85元的费用。2010年11月29日,小静开始右脚踝疼痛、肿胀,下肢出现红色斑点。一天后,症状加重不能走路,呕吐不止。当年12月2日,她两肢出现皮肤灼烧,开始吐血便血。
张兰亭说,随后,他们进入河南科技大学一附院急诊抢救,当夜医院下达病危通知。幸亏医院有效抢救,小静才得以挽回生命。此次事件后,小静身心受到极大创伤。一年多时间里,小静的身体十分消瘦。
【疑惑】打了不该打的疫苗?
张兰亭认为,小静出现这样的情况,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违规接种所致。2010年11月,洛阳市涧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洛阳市东升第三小学推介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给每个学生发一张《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知情告知书》。
在张兰亭提供的这份《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知情告知书》上,记者看到,在疫苗的说明书上有注明:接种对象为目前在国内仅推荐在以下范围内的2周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高危人群使用:旅游到或居住在高危地区者,如非洲撒哈拉地区(A、C、Y、W135群脑膜炎奈瑟氏菌传染流行区);从事实验工作、医疗卫生工作或者疫苗生产工作可从空气中接触到A、C、Y及W135群脑膜炎奈瑟氏菌者;根据流行医学病查,由国家卫生部和疾病控制中心预测有Y及W135群脑膜炎奈瑟氏菌暴发流行地区的高危人群。
对照疫苗说明书,张兰亭不明白,其孙女不属于说明书内情况,况且推介的本为二类疫苗,洛阳市涧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权发布“告知书”等信息。正是这一点误导了他们,致使他孙女打了不该打的疫苗。
【回应】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7月18日下午,在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疫苗说明书上的那些人更易感染,所以他们更应该优先接种。小静出现这样的情况,经洛阳市涧西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认定,洛阳市卫生局,涧西区卫生局,洛阳市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经过协商,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因此由疫苗厂家来赔偿,但协商没有成功。
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李瑞丽律师称,洛阳市涧西区疾病控制中心超越职权范围推广疫苗,且未告知疫苗的使用范围、接种对象及接种后出现的不良后果,存在消费欺诈,应当赔偿给接种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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