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嚏不止、鼻子不灵,凭着一条广告,高先生在辽宁省东方临床医院做了鼻子手术。手术后,老毛病没治好,新毛病却来了,他的右侧鼻子因为粘连完全堵死了。当他去东方临床医院复诊时,却被告知:医生离开医院了,医院的这个科室也取消了。
做个手术,老病没除新病来了
前天下午,在辽宁省东方临床医院门口,高先生握着自己的医疗诊断书不知如何是好,“我的病没治好呢,医生咋没影了?医院的科室咋还取消了?”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1年4月。“我鼻子以前有毛病,不但闻不着味道,而且整天不断打喷嚏。”高先生说,之后他在一则广告上看到,辽宁省东方临床医院有治疗耳鼻喉的特色科室。于是,他去了万泉街附近的这家医院就诊。
“当时做了几样检查,说我是肥厚性鼻炎和过敏性鼻炎,需要接受手术。”高先生说,在一位姓韩的医生建议下,他交了2000余元的手术费,并于当日接受了手术。
“手术后,我的鼻子上有创口,需要恢复后才能知道手术是否成功。”高先生说,当时医生也承诺,如有不适可以随时就诊,于是他回家休养。两个月后,他的创口渐渐恢复,他发现鼻子依然不灵,整天喷嚏不止。“而且还添了个新毛病,我的右侧鼻子通气不畅。”高先生说,这老病没除,新病又来了。
医生没影了,医院科室都取消了
“我给医院打了电话,可医院开始说,韩大夫出国了,让我半个月后再打电话。”从去年7月开始,高先生就时常给医院打电话询问,“但答复都是没回来。”
今年3月,高先生右侧的鼻子完全堵死了,于是他到沈阳红十字会医院就诊,医生给出的答复是右侧鼻腔粘连,医生建议他到当初手术的医院处理。
高先生再次来到辽宁省东方临床医院,却被告知,医院的耳鼻喉科已经取消,想复诊只能到其他医院。高先生说,他认为医院太不负责了,患者的病没治好,去复诊,而医生却找不到了。
想治好鼻子,可医院现在没能力
高先生说,他曾找过有关部门,东方医院同意退给他当初的2000元治疗费。“但是我去大医院问过,我现在这个毛病要治好得花1万多元。”高先生说,他现在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治好鼻子,如果东方临床医院不愿出治疗费,可以给他协调其他医院。
“我去找过医院的医务科长,他们说医院现在没能力给我治,也不管我这事了。”高先生说。
当天,记者联系上了辽宁省东方临床医院医务科的齐科长。齐科长表示,高先生确实曾是他们的患者,“我们的诊疗没问题,是因为他后续的治疗没跟上才导致这个后果的。例如,他后续需要回家继续用药,他是否用药了我们也不清楚。”齐科长表示,高先生提出了1.2万元治疗费,医院没有同意,希望他到相关部门鉴定,或走法律程序。齐科长告诉记者,现在韩医生的确离开了医院,而且医院也没了这个科室。“今年,我们没有能力给他做治疗。”
律师:妨碍患者复诊属于违约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刘安财指出,医院科室的取消,是医生与医院间的内部行为,这不应该影响到患者。如果医院由于取消科室,妨碍到患者的复诊,则属于违约行为。而患者认为手术造成病情严重,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然后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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