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摊食品大多在没有生产资质的黑作坊加工生产,食品卫生质量没有保证。为了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到正规的商场或食品店购买食品。
路边“美味”小食几乎要了一个小孩的性命!5岁的小杰吃了路边流动小吃摊的豆腐皮和鸭脖子后中毒,送到医院时几近昏迷,经医生诊断,小杰是亚硝酸盐中毒。
6月1日晚上,小杰跟着舅舅到番禺区南村镇板桥村的街上玩。经过一个流动小吃摊时,小杰要舅舅买了几串豆腐皮和鸭脖子。一路上,小杰啃着鸭脖子兴高采烈地回家。晚上10时多,小杰感觉肚子很不舒服,家人见他嘴唇发紫、呼吸困难,立即把他送到医院。
第二天,小杰的家人拨打“12315”热线反映情况,南村镇“三打办”立即组织辖区派出所、食品安全、质监等部门于当晚8时开展联合行动,在南村镇板桥街将正在街边卖豆腐皮、鸭脖子等小食的刘某(男,35岁)抓获。经审讯,刘某交代了为使出售的食品颜色显得新鲜美味而使用亚硝酸盐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并交代了加工制作食品的窝点。 6月3日上午9点,番禺警方联合食品安全、质监等职能部门对刘某位于南村镇板桥南街一巷一出租屋内的加工点进行了查封,现场查封调味浸液、亚硝酸盐空瓶、冷冻豆腐皮、鸡翅、鸭脖子等原材料一批,收缴冰柜、炉头及生产工具一批。番禺区疾控中心检测发现,刘某制售的食品亚硝酸盐含量超标200倍。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医院介绍,小杰已恢复意识,可以说话,但仍需在ICU病房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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