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7年,北京市建立了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涉及“一老一小”人群,其中,学生儿童(“一小”)参保人员达123万,在全国率先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2011年,北京市再次发布儿童医保新政,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90日内,只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发生的费用,自出生之日就可以报销,实现了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同年,该市又发布了“一小”医保的“增补内容”,首次将因患脑瘫进行康复治疗的学生儿童的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孩子不仅属于家庭,还属于这个社会。我们有义务有责任一步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尽可能降低病患儿童带给家庭的负担,让孩子及时得到治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齐广志告诉半月谈记者。
儿童大病救助需要政府和社会齐发力
“不管哪一种救助,仍然只能解决患儿家庭一部分困难。”张少军认为,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对一些儿童重大疾病建立相应的减免制度,在医保报销中放宽政策,不受医保用药目录限制;同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多种渠道为社会救助项目注入资金。只有政府和社会共同发力,才能让更多的重病患儿得到救治。
汪春兰是名医生,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她告诉记者,很多大病是可以治愈的,比如儿童白血病患者,经过治疗,治愈率可以达到70%~80%。她从2010年全国两会开始,每年都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呼吁尽早建立全国统一的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应在现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础上完善儿童保险内容。具体来说,按低收费、全覆盖原则,由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协同居委会督促社保部门强制所有适龄儿童家庭在孩子出生时投保。每名未成年人每年缴纳100元保金。一年共300多亿元,可覆盖所有患病儿童就医费用。”汪春兰建议,贫困地区、特殊人群实在无力支付保金的,或因疑难重症超出封顶线报销范围、家庭实在无力承担的,由政府从医保盈余中代缴、补贴或接受慈善机构、企业捐赠。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认为,北京的新生儿就可参保政策必须尽快在全国推广。余晖表示:“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的一个生命,就应该纳入到社会保险体制中来。”他认为,孩子得重病是不能等待的,不能等到他们长大加入保险后再去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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