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9时许,陈岩进入北京电力医院妇产科产房,看到妻子罗美才躺在满是血迹的产床上,已没有了气息。
约7个半小时前,在同一张产床上,27岁的罗美才诞下了自己的儿子,因产后大出血,与刚出生数小时的儿子及家人永别了。
事后,家属认为医院产前没有预备好产妇所需血液,以致罗美才产后大出血时未能得到及时输血,延误救治时间,导致死亡事件的发生。
北京电力医院出具报告表示,承担部分责任。
事件:产妇睁着眼躺在血床上
“37周的时候,胎儿体重估计3800克,罗美才被鉴定为产力好,家里人都认为不会出现问题。”罗美才的丈夫陈岩说,1月6日凌晨,妻子出现轻微阵痛,并住进了北京电力医院。次日上午9时30分,她进入产房待产。下午1时28分,妻子顺产的男婴被推出产房,但妻子的身影却迟迟没有出现在产房的门口。直到下午3时40分,妇产科主任匆匆走进产房,下午5时许,有医生抱着装着血浆的箱子跑进产房。直到晚上近9时,产房护士通知说“人已经不行了,进去一个家人看看”。
陈岩说,他走进产房,“妻子躺在产床上睁着眼睛,全身浮肿,蜡白蜡白的,没有一点血色,产床上和地上全是血”。正在给妻子做胸部按压的一名医生称,这样的状态已3个小时,建议家属放弃。
1月7日晚9时,医院停止抢救,宣告罗美才身亡。
家属:患者输血延误数小时
陈岩及家属称,根据院方提供的病历显示,从事发下午1时36分到下午3时40分决定做切除子宫术的两个小时中,罗美才出血近3000毫升。病历中清楚记录着:3时40分,“准备切除子宫,待血到后手术”。1小时后,病历才有输血记录,当天下午5时许,手术才开始。
陈岩认为,整个过程中说明院方产前准备不足。多份医院的“发血记录单”也显示,罗美才计划输血时间是上午10时3分,但实际最早的配血时间已经是下午5时56分。
“如果医院能把血准备好,及时输血,罗美才也许不会走。”罗美才家属们认为,医院分娩前对产妇所需血液等准备措施不到位、产后大出血未能得到包括输血在内的及时救治,是造成罗美才死亡的根本原因。
院方:最终结论需尸检确认
“不是说我们一点责任没有,这需要有一个官方的认定。”近日,电力医院负责处理此事的纪委书记李某表示,医院不会隐瞒治疗情况,愿意按医疗鉴定和司法程序寻求问题的解决。
李某称,医院邀请的北京市有关专家对此事作出了一个评估认为,如果死亡原因为产后出血所致,院方承担50%—70%的责任;如果死亡原因为羊水栓塞所致,则院方承担30%的责任。但最终诊断,需要等待尸检结果确认。
参与处理此事的北京电力医院医务处辛主任表示,按照常规自然分娩不需备血,剖腹产手术,常规备一到两个单位,该事件“是一个意外”。
“一般情况下的分娩,不需要专门去备血,但也要视产妇产前检查的具体情况而定。”记者随即咨询了一家妇产专科医院医生,证实了辛主任的说法,不过该医生认为,医院血库也要配备充足的血,在产妇出现紧急情况时可及时供应。
据了解,1月11日,罗美才的家属已委托相关机构对罗美才进行尸检,目前仍未得出结论。丰台区卫生局已受理了医院方面提出的医疗事故鉴定。
- 专家观点
医患应约定备血使用
“诊疗规范没有说一定要备血,但也没有说不备。”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卓小勤认为,产后出血是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产妇身上的,是能预见到的,医院应做相应的防范措施。因此,从医疗安全的角度来讲,应当为产妇备血。
卓小勤分析,很多医院并没有将为产妇备血作为常规,可能是担心备血未被使用,医院就要承担血液浪费造成的损失。
卓小勤建议,医院应该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既要让患者预知风险,又要做到有充分的说明。备血如果涉及到费用问题,医院可以事先向患者说明,双方做好约定。作为没有使用的备用血,也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处理机制。“血液是宝贵的,不能随便浪费”。
- 逝者
“孩子今生无缘去体会母爱”
1月7日上午9时30分,27岁的女教师罗美才进入产房待产,一去便再也没有回来。她的离开,给亲人和同事留下了无限的悲痛和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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