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漏诊、患者投诉,历时一年多的医患纠纷,在第三方调解介入后,仅仅一个多月就化解了矛盾。日前,在佛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市医调委”)调解室里,禅城区人民法院欧阳法官当场确认了经市医调委主持调解的患者黎女士与佛山市某医院医患纠纷补偿达成的调解协议。
去年10月,黎女士因“下腹痛伴不规则阴道出血”两次到佛山市某医院妇科就诊,被诊断为“盆腔炎”,经治疗后效果不明显。11月,黎女士又两次到该院就诊,医生给予抗炎止血治疗。11月24日,黎女士腹痛加重,紧急入住另一医院,被诊断为“输卵管妊娠”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此后,黎女士认为前一医院存在过错,佛山市卫生局也确认了该医院存在漏诊情形,但黎女士始终无法与医院就补偿问题达成共识。
今年9月2日,黎女士的丈夫得知市医调委已于8月30日挂牌成立,于9月7日提出调解申请。
市医调委充分掌握案情后,分别耐心细致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情理并用、释法说理,再组织医患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最终使双方消除了隔阂,并于9月19日达成一致意见:由佛山市某医院给予黎女士一次性补偿,10月11日签订调解协议,10月20日双方在市医调委协助下共同向禅城区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禅城区法院于次日作出了司法确认决定书,确认医患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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