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4月以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7月31日,各级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4万余人次,共检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592万余户(次),取缔、关闭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4900多家。公安机关捣毁了一批非法食品生产、仓储、加工“黑窝点”,破获食品非法添加等刑事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审判机关对一些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新举措、新办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卫生部制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修订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公布了6批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北京市在辖区内9个公安分局增设食品药品案件侦查中队,上海、浙江、云南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宁夏实现了对全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的全部登记备案,陕西、四川等地大力推行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吉林在全省聘请万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