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 | 减肥 | 瑜伽 | 美容 | 心理
健身 | 整形 | 饮食 | 测评 | 增肥
查找疾病 | 查找症状 | 生活急救
查找医院 | 查找药品 | 健康体检
健康资讯 | 健康文摘
行业动态 | 世间男女
健康论坛 | 博客
有问必答 | 休闲
  99健康网 >> 焦点 >> 健康焦点 >> 正文

卫生部要求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应在15日内报告

作者: 来源: 时间: 2011-05-25 09:08:57
本报北京5月24日电(记者白剑峰、富子梅)卫生部日前发布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根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

  本报北京5月24日电(记者白剑峰、富子梅)卫生部日前发布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根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新修订的《办法》增加了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群体药品不良事件调查核实评价的要求,对生产企业主动开展监测提出更明确和更高的要求。根据规定,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应当报告该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其他国产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点击选择表情标示你此时的心情
高兴
0
愤怒
0
无聊
0
搞笑
0
冷汗
0
惊讶
0
难过
0
垂涎
0
我要说两句 ]  
 
相关最新文章
健康新闻
缓解春困有妙招
哪种菜防头发早白
6种零食让女性一夜爆肥
剩菜怎么处理不丢营养不伤身
春天养生必做的7件事
淘米水有很多妙用
易康云-中汇福“肥胖三高”健康管
哪种脸型的男人智商更高
肺部保湿是养生关键
饭后别做7件短命事
优劣草莓巧鉴别
这样吃鱼让你更聪明
如何清洗果蔬上的残留农药
易康云2016春节贺岁
筋长一寸 寿长十年
----------------------------------已有0位网友进行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匿名发布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工作邮箱
Copyright@2006-2014 by 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健康网 www.99-jk.com All right reserved

公司邮件: wedmaster@99-jk.co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东路6号高校创意总部4层 邮编:100176
京ICP备12040834号-1

TAG: 99健康网 | 加盟连锁 | 99健康管理网 | 健康管理加盟连锁 | 远程医疗会诊 | 加盟连锁 | 汽车用品商城
网络110报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