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状告中辉公司涉嫌侵权一案结而不判,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一位内部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企业是我们批准的,是合法生产的企业,产品是我们批准的,2002年就开始生产,至今质量都没出过问题,而且是独立开发的产品,不存在侵权的内容。”据悉,由于近日强生再度声称在印度查获来自中国的假冒强生的血糖仪试纸 ,国家药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5月初国家药监局曾下通知,要求广西药监局赴中辉公司调查假冒试纸一事。”上述内部人士说。而对于中辉公司董事长李中的“中辉公司生产的血糖试纸可以配用于不同血糖仪,属于耗材 产品的通用 ,并不构成假冒”的说法得到了该内部人士的认同,并表示“血糖试纸作为一种医疗器械耗材产品,可以配用于一种或两种以上的血糖仪,属于耗材产品的通用,是科技进步和企业公平竞争的结果,国家历来提倡耗材产品开放使用,就是鼓励耗材产品具有通用性。”
据了解,强生状告中辉公司侵权一案之所以引起国家药监部门的高度关注,主要是因为今年4月底,强生在印度宣布查获一批假冒血糖试纸,并认定“产自中国”。
4月27日,美国强生宣布在印度查获一批“稳豪”血糖仪专用的假冒试纸。强生并未公布具体数量,只是表示“仅占印度市场上试纸总数的很小一部分”。但强生公司发言人明确表示:“强生相信假冒血糖试纸是中国生产的,在印度进行再包装。”
对此,李中对记者表示:“昨日国家药监局已电告广西药监局,认为‘此时印度出现中国假冒血糖试纸肯定是有人精心策划’,要求广西药监局立即查明中辉公司是否有血糖试纸向印度出口。”中辉公司接电话后,立即向所有外贸单位和外商客户逐一查询。经查,中辉公司所有客户、包括这些客户的所有海外下家,均没有将中辉血糖试纸销往印度。
而上述内部人士则认为,按照医疗器械相关法律的规定,强生应该很清楚,这批试纸是“印度生产”,“来自印度”。“血糖试纸的通用性和假冒血糖试纸是互不相干的两件 事,将这两件事说成一件事,是错误的。”(陆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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