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委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5月9日《新京报》)实事求是地说,假如从业者对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完全茫然,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彻底无知,甚至连最基本的行业道德伦理都付之阙如,如此背景之下,食品安全自然是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真要打造食品安全,其实没有捷径可循,也不太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在当下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下,夯实食品安全的基础,从而走出恶性循环,也更显脚踏实地。
不难设想,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其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都要接受法律法规、科学知识以及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而且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食品安全至少不至于因为从业者的无知或是法盲而上演荒唐戏。事实上,国外的食品安全行业也同样有着类似的规定,相关从业者也同样需要每年参与包括职业道德在内的相关培训,才能继续拥有从业资格。这样看来,国内食品从业人员的集训制度,可说未尝不是在与国际贯例接轨。
对食品从业人员有了行业道德伦理的培训,固然是聊胜于无,至少也算是警钟长鸣。但是,假如食品安全仅仅是在从业者的道德、伦理上下功夫、做文章,恐怕仍未摁住食品安全问题的“七寸”。应该承认,当下曝出的食品安全乱象,的确暴露了相关从业者的道德沦丧,然而,如果只是恶补伦理道德,尽管看似有的放矢,实则却并不对症。毕竟,道德这个东西本不可能通过集训“恶补”便在短期内大幅提高的。更何况,之所以出现食品安全乱象,其实并非相关从业者不知道自身的行为有失伦理道德,而更多是在利益驱动以及大环境的驱使下明知故犯,这个时候,仅仅是苦口婆心于道德伦理,显然并未从根本上搞清楚形势。
事实上,当下的食品安全问题,与其说是伦理道德引发,毋宁说是法治不彰所致。毕竟,道德其实只是个软约束,并无强制性,假如说食品安全仅仅是个道德伦理问题的话,还真是人家的权利和自由。而真实的情形恰恰是,食品安全屡屡曝出的骇人听闻的事实,以及生产与监管链条的利益合谋,不仅逾越了道德的范畴,更是早已突破了法律边界,践踏了法治与正义。这个时候,仅仅轻描淡写地拿道德伦理来说事儿,不仅显得避重就轻,就连食品安全问题的麻烦制造者们恐怕都要觉得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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