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临床药师在临床治疗团队中相对独立,既不是助手也不是指导者,他们与医生、护士是伙伴关系。
由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药学服务与研究》杂志社、上海市药学会共同举办的第四届全国药学服务与研究学术论坛不久前在上海结束。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吴永佩在论坛上说,新出台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临床药师在临床治疗团队中相对独立,既不是助手也不是指导者,他们与医生、护士是伙伴关系。
长期以来,人们对临床药师在临床治疗团队中的地位问题存在分歧,有的说是医师的助手,有的说是用药的指导者,造成了人才培养和人才应用方面的混乱。
1995~2003年,卫生部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对中国医院药学现状做了调查,发现存在几个主要问题:第一,药师整体技术素质偏低,人才结构和人才知识结构不合理。第二,药学部门职责定位不准确,医院药学发展方向需要调整。近几年,卫生部接连启动了两个临床药师试点工作:启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公布《临床药师培训试点方案》。截至2010年底,共建立基地93所,培养临床药师846名,培养临床药师带教师资150多名,在建立适宜的医院药学和临床药师人才梯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永佩说,现在,临床药学专业的学历教育已经逐步列入全日制本科教育,力求改变“学”的问题。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明确了临床药师要具有“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临床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后要经过住院药师培训,“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后要经过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或在职岗位培训,才能成为临床药师。这在“用”的方面设立了门槛,为防止学与用的错位把了关。
药学专业、临床药学专业、医学专业之间存在差别:专业性质不同,培养目的不同,职责分工不同。要求药师参与临床用药工作,就是要利用他们的优势与临床医师配合用药,发挥药师的专业作用。临床药师是应用型人才,因此必须重视实践,重视经验的积累。目前的医疗环境确实需要临床药学人才提升药物治疗水平,促进合理用药。
吴永佩指出,虽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药物信息与咨询也是临床药师的工作内容,但从事临床药学工作的人“都是临床药师” 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临床药师对患者的药学监护包含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但重点是对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与防治。不应把收集、报告一般的药物不良反应当成临床药师的主要工作。只有药物治疗正确、适宜,才能最大限度降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吴永佩提醒,临床药师应着眼于临床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围绕药物的合理应用开展药学研究。临床药学的最终目的是提升药物治疗水平,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都是治疗团队的成员,是互习、互补关系。临床药师要不断补充自己的药学知识,积累临床用药经验,培养“临床药师思维”——应用临床思维和药物特点,设计患者的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
临床药师是具有专业临床水平的药学人才,应该专职化、日常性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吴永佩建议,临床药师要依据医疗机构情况,避开临床医师用药强项,充分发挥所掌握的药学专业知识,遴选一个临床专科作为参与用药实践的基地,逐步把自己打造成能解决临床用药问题的专家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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