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压力将转嫁药厂 地方若“包税”随便开票
工业的价格管控和流通差率的管控,特别是处方药,过票医药商业,底价代理人,低进低出高差价,给医生高回扣,这样的一种方式将被颠覆,这种结算方式将被颠覆,正常的运作合作方式照常。现在专门的开票公司就不好做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工业企业又应该怎么转型呢?原来是药厂底价给代理商,代理商高价给公司,公司中标价送给医院。现在变了,加上两票制,叫做流通差率的限制,没法底价给代理商再转卖商业。底价给代理商谈业务,高价供给商业公司,按中标价卖给医院,底价和高价供货空间,扣税以后怎么返给代理商,让代理商继续维护医疗市场的关系。这就变成了原来低进低出高差价,变成高进高出高返利。那就是洗钱或者拿出钱的压力,由原来过票商业来做,现在变成工业企业来做,这叫难度很大啊,一二十亿的时候难度就很大了。这个风险就转嫁到了药厂,然而药厂在当地,会对地方贡献更多的税,贡献更多的税款,地方政府可能给予特殊的政策保护,这个有可能。像某某药厂所在地,包税,随便开,爱开多少开多少。如果跟地方政府也能谈成这样就好办了,包税。所以这么一个转型带来工业和代理商合作的转型。
简单分析一下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价格新规对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影响,底价代理招商的工业模式带来挑战,税务成本,改变营销结算模式,营销方式,已经高价分销和招商,这样的工业企业将代理,这个政策出台了对已经采取高价招商的这些医药工业企业没有影响,如果说有影响是正面的。
商业正规分销配送的商业,没有搞倒卖税的是一个短期的机会,对底价代理低进高出商业是一个挑战,而代理商利润完全靠工业企业给予返利的时候,他对于市场主动权就会弱化,取决于工业,这是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
还有零售,零售药店,对于零售药店的高毛利品种是一个巨大的打击。零售药店高毛利品种一般是30扣左右,甚至更低,这个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对他们影响很大,也将变成明差价暗返利。在价格核查的时候,很难核查出品种少,生产厂家少,这种药的真实成本。而对于竞争很多、同一个厂家几百家厂家生产的,这个很容易,从药品品类上来讲,这个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出台以后又影响了已经价格比较低的廉价药,而高价药已经既成的利益格局将得到进一步固化。这是价格新规对商业、对工业企业不同品种带来的影响。
08年、09年我在外面讲课的时候都会说顺势而为,争过独木桥,争资格。还有一句逆势而动,争份额,改建阳光道。2010年我就改了,后面那一句不要了,逆势而动,争份额,该建阳光道难,什么意思?政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规律,奖励先进的处方,偷懒的处方不好,这是我们想建议的阳光道,现在看建阳光道很难,所以现在讲顺势而为争资格过独木桥,争取不被降价,获得单独定价的机会。本次高峰论坛主题叫“管制下的成长路径”,独木桥就独木桥吧,在独木桥下寻找企业成长路径,每个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代表,看了这个办法之后,我们的路径在哪里?需要大家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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