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 于立霄)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10日在北京市二中院进行一审宣判,首批21名被告均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获刑最重,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检方认定,徐威为火灾事故主要责任人,三湘烟花公司的刘发国、最后点燃烟花的央视新址办原副主任王世荣等被告人为火灾事故直接责任人。对于火灾事故的社会危害,公诉人指出,除了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外,大火还导致央视新址延迟交付、巨额的维修费用,以及周边居民的恐慌。中央电视台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电视台,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国家形象,央视新址大火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央视大火案曾于3月23日经过3天庭审,21位被告人中多名被告人当庭明确表示认罪。当日庭审临近尾声时,徐威在最后的陈述中明确表示认罪,认为其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还给央视带来了不良影响,感到非常悔恨,并再次劝说同案人员认罪伏法。
由于此案关注度高,被告人数众多,涉案的21名被告人及其家属一共聘请了33名辩护律师,阵容非常强大,除了前段时间为李庄案和黄松有案辩护而名震一时的高子程律师外,还有为文强辩护的杨矿生以及“人肉搜索第一案”的代理律师张雁峰等知名的刑事辩护大腕律师。
曾为徐威联系烟花的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原总经理沙鹏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他的律师张雁峰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官在法庭上未向当事人提出是否上诉的请求,作为律师也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后再决定是否上诉,现在一切都不好说。
据记者了解,自宣判之日起10天内,当事人可就判决中的不服部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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