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之医改解读
解读者:牛正乾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关于本次的政府工作报告,有两个数字值得注意。一个是50%,一个60%:50%——今年要把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比上年增长50%;60%——在6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机构也要优先选用基本药物。
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了50%,这对于促进百姓的健康保障、拉动药品市场的快速增长是有很好的积极作用,对医药企业、和广大普通百姓都是很大的利好。
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原来的数字是30%,这次提高到60%,表明政府有决心扩大基本药物的覆盖面,让老百姓享受到新医改带来的更多实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的过程中,一定要规范各地的采购、配送方式,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导致中央政策在地方被扭曲。
总理报告再次提到:“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在国家医改方案等相关文件中也多次提到这样的改革精神,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初衷,应该是为了引入竞争机制,降低药价,让人民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减轻药费负担。但现实情况是,老百姓并没有感到真正降低,“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仍十分不满。因为国家新医改方案等文件宏观指导较多,各地政府拥有较大的政策规制空间,各地实施的方式是五花八门,出现的问题诸多,不仅原有药品招标中的诸多积弊没有得到解决,而且又出现了基本药物招标和配送商选定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药品质量层次划分不清、招标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药品招标和配送商的选定行为因各种势力的干预而严重扭曲,从而饱受社会各界批评,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威信。建议:
1、尽快出台细化文件,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废除某些地区歧视外地企业参与投标的不合理限制性条件。
应该取消基本药物招标中当地企业只要承诺供货价格低于挂网价格就可以直接入围的不公平规定,取消配送企业在当地注册、当地纳税的要求。从目前各地颁布的药品配送商的遴选方案以及实施情况来看,诸多地方为了保护本地企业,纷纷排挤外地企业以及外地投资的企业参与地方药品配送。这种行政垄断、地区封锁行为不利于形成全国的统一市场,也不利于医药商业企业做强做大。
应该尊重市场选择,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取消对配送企业的招标。
生产企业自行选择药品配送商或自己直接配送是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合理、高效、低成本的配送体系,符合市场规律。目前各省通过行政手段,规定一定数量的中标配送商,并限制转配送,生产企业为了原有的市场份额,不得不对所有中标配送商进行委托,致使配送商数量是原有数量的十倍甚至几十倍,渠道成本大副增加,效率大幅下降。
政府用行政的手段确定配送商的数量,不允许转配送,剥夺了非中标配送企业合法的经营和生存的权利,产生各种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动荡,政府也会面临法律风险,这种做法助长了“权力寻租”、“商业贿赂”、“地方保护主义”,极大地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特建议取消对配送商的招标,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商,不做数量、层级的限定。
反对“只允许委托所在行政区域内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统一配送”;反对中标价以外增加收费项目;反对行政性的确定配送商数量、层级,限定配送范围、配送费率等违法和越位的错误规定;反对地方政府包办或参与医疗机构对配送商的选择;反对由专家主观确定中标配送企业;反对行政性的剥夺商业公司的配送经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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